北京专业权威白癜风医院晶报评:不避让急救车,
可以罚得更重些
期待深圳能利用地方立法的优势,制定相关规范细则,建立更有力的配套罚则,给予“生命通道”更高礼遇
昨日起,深圳交警协助市急救中心在全市开展对道路上不避让急救车辆违法的查处行动,全天共查处8宗相关违法,并将分别给予罚款300元及记3分的处罚。
通常来说,在事故发生后的几分钟至十分钟,是“救援的*金时间”。已有众多惨痛事例验证了不避让急救车辆带来的不堪设想的后果——两年前,北京一辆救护车因无人避让,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钟,导致病人抢救不及死在救护车上;不久后,悲剧在重庆再度上演,因为途中无人避让,一名病重的婴儿在送到医院时就失去了生命体征。
如何使避让急救车辆、不占用应急通道成为一种不敢逾越的底线,乃至成为更多人的习惯?这一方面,需要普及相关常识,出台具体避让细则。比如,很多车主不知道,为了避让救护车而冲红灯,是可以自动免除处罚的;紧急情况下,很多车主不知道该如何避让,而美国、新加坡等国家早就将“如何避让”写入了驾考课程。
更重要的是,应进一步提高相关处罚标准。长期以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突出应急车道的重要性,未对其加以独立严格规定,导致许多司机把占用应急车道等同于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但设想一下,如果司机对救护车鸣笛、闪灯充耳不闻、无动于衷,是不是无异于间接杀人?如果说醉驾、飙车是一种“谋杀”,不避让救护车同样是一种“谋杀”。
相比之下,国外在这方面的处罚更为严厉。美国弗吉尼亚州规定,不避让救护车将遭吊销驾照和扣除分数的惩罚。在新加坡,不给救护车让道的司机将面临160新元的罚款以及记过4点,如果被告上法庭,初犯将被罚款最高达1000新元或监禁3个月,屡犯加倍。期待深圳能利用地方立法的优势,制定相关规范细则,建立更有力的配套罚则,给予“生命通道”更高礼遇——生命不可以重来,尊重生命是对人的最大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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