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字之正體、異體、古今字用法辨析
A
●暗、闇(被合併簡化作「暗」)
「暗」作形容詞用於:暗房、陰暗;「柳暗花明又一村」(宋.陸游〈遊山西村〉詩);暗號、明人不做暗事;「菊暗荷枯一夜霜,新苞綠葉照林光。」(宋.蘇軾〈浣溪沙〉詞)(義為「無光澤的」);義為「昏昧、不明事理」時通「闇」。如:「兼聽則明,偏信則暗。」
作副詞用於:暗殺、暗示、暗渡陳倉、暗中;
作名詞用於:棄暗投明;作姓,如元代有暗伯。
作動詞用於:天色已漸漸暗了。
「闇」作動詞義為:(1)閉門、關門。《說文解字.門部》:「闇,閉門也。」(2)蒙蔽、遮掩。《荀子.不苟》:「不下比以闇上,不上同以疾下。」(3)湮沒。《後漢書.卷四○.班彪傳上》:「由是乘、檮杌之事遂闇,而左氏、國語獨章。」(4)不了解。《墨子.修身》:「舉物而闇,無務博聞。」《文選.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吾不如嗣宗之賢,而有慢弛之闕,又不識人情,闇於機宜。」
作形容詞義為:(1)陰暗、混濁。《莊子.讓王》:「今天下闇,周德衰。」《後漢書.卷三○下.郎顗傳》:「竊見正月以來,陰闇連日。」(2)昏昧、糊塗。《荀子.天論》:「上闇而政險,則是雖無一至者,無益也。」《文選.潘岳.西征賦》:「主闇而臣嫉,禍於何而不有。」
作名詞義為:(1)黃昏、夜。《禮記.祭義》:「夏后氏祭其闇,殷人祭其陽,周人祭日以朝及闇。」(2)愚昧的人。《荀子.成相》:「世之殃,愚闇墮賢良。」
「闇」又音ㄢ(ān),作名詞指「守喪的屋子」。《文選.潘岳.西征賦》:「天子寢於諒闇,百官聽於冢宰。」
作動詞義為「熟悉」,通「諳」。《晉書.卷二四.職官志》:「及蜀破後,令勰受諸葛亮圍陣用兵倚伏之法,又甲乙校標幟之制,勰悉闇練之。」
B
●擺、襬(被合併簡化作「摆」)
「擺」作動詞義為:(1)搖動。如:擺動、搖擺。唐.杜牧〈歎花〉詩:「如今風擺花狼籍,綠葉成陰子滿枝。」(2)陳列、布置。如:擺設、擺地攤。《紅樓夢》第六三回:「因飯後平兒還席,說紅香圃太熱,便在榆蔭堂中擺了幾席新酒佳肴。」(3)故意顯示。如:擺闊、擺架子、擺臉色。(4)算計、陷害。如:擺了一道。《儒林外史》第四回:「把劉先生貶為青田知縣,又用毒藥擺死了。」
作名詞指搖動的物體。如:鐘擺。
「襬」音ㄅㄟ(bēi)時,為裙子的別名。漢.揚雄《方言》卷四:「裙,陳魏之間謂之『帔』,自關而東謂之『襬』。」
「襬」音ㄅㄞˇ(bǎi)時,指上衣、長袍和裙子等下緣的部分。如:下襬、裙襬、前襬、後襬。
●板、闆(被合併簡化作「板」)
木板、板蕩;老闆。
●杯、盃、桮(被合併簡化作「杯」)
「杯」用於:金杯、銀杯、獎杯;水杯、酒杯;一杯水、兩杯麵粉。
「盃」作名詞用於:(1)同「杯」。今獎杯的杯字多用「盃」。(2)量詞。以盃的容量作為計算的單位。《文選.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濁酒一盃,彈琴一曲,志願畢矣!」
在別人之前,或背著他人先吃過酒飯。《金瓶梅》第三四回:「今日我偏了盃,重復吃了雙席兒,不坐了。」
請人飲酒。《水滸傳》第三七回:「差撥哥哥休罪,不及陪侍,改日再得作盃。」
以上「偏盃」、「作盃」中的「盃」習慣上不寫作「杯」。
「桮」同「杯」。形狀彎曲的木製飲酒器。《孟子.告子上》:「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也作「杯圈」、「杯棬」。
酒杯與杓子。借指飲酒。《史記.卷七.項羽本紀》:「沛公不勝桮杓,不能辭。」也作「杯杓」。
●背、揹(被合併簡化作「背」)
「揹」為動詞專字,「負荷」之義。如:揹黑鍋。其餘含義皆用「背」。
●駁、駮(被合併簡化作「驳」)
「駁」作形容詞義為:(1)馬的毛色不純。《說文解字.馬部》:「駁,馬色不純。」(2)引申為顏色雜亂或事務紛雜的意思。如:斑駁、踳駁、舛駁。
作動詞義為:(1)爭辯事理,否定別人的意見。如:反駁、辯駁。(2)載卸貨物。如:駁運、駁貨。
「駮」作名詞為傳說中的猛獸。《山海經.西山經》:「中曲之山有獸焉,其狀如馬而白身黑尾,一角,虎牙爪,音如鼓音,其名曰:『駮』,是食虎豹。」
作動詞義為:(1)駁正、非難。如:(1、漢時臣屬對朝廷決策有異議而上書,稱為「駮議」。也作「駁議」。2、持不同意見。《後漢書.卷三六.鄭興傳》:「若復遣之,虜必自謂得謀,其群臣駮議者不敢復言。」)(2)矛盾、違逆。《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條奏越律與漢律駮者十餘事,與越人申明舊制以約束之。」(3)辯論、提出異議。《漢書.卷八三.薛宣傳》:「宣謂修三年服少能行之者,兄弟相駮不可,修遂竟服,繇是兄弟不和。」
作形容詞義為:(1)顏色雜亂。如:斑駮。(2)雜亂。《荀子.王霸》:「粹而王,駮而霸。」
●体、體(被合併簡化作「体」)
体,音義同「笨」ㄅㄣˋ(bèn),舊時指抬靈柩的人伕(体伕);身體,體育,體諒。
●表、錶(被合併簡化作「表」)
外表,表現,表演;手錶、鐘錶。
●並,并,併(被合併簡化作「并」)
並(ㄅ丨ㄥˋ,bìng):合併(「冰炭不可以相並兮」《楚辭?自悲》);一齊(並肩作戰);實在(他並不糊塗);表平列意(並且)。
「並」唸ㄅㄤˋ(bàng)時通「傍」,依傍:「並陰山至遼東。」(《史記?秦始皇本紀》);
并(ㄅ丨ㄥˋ,bìng):合,通「併」(兼并);屏除,通「屏」(并歌舞之樂);同,通「並」(并列);競(高皇帝與諸公并起)。「并」唸bīng時,為古十二州之一。
併:把兩件東西合在一起,同「并」(歸併);除去,通「摒「(併己之私欲必以道。);一齊,通「並」(併起)。
「并」、「併」本有區別,「相合為并,相對為併。」現在已多混用。「併」為正體,「倂」為異體。「并」、「併」都有兼合義,但習慣上,「併發症」仍用「併」。
●辟、闢(被合併簡化作「辟」)
「辟」音ㄅㄧˋ(bì),作名詞義為「君主」。《書經.洪範》:「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
作動詞義為:(1)徵召。《後漢書.卷三五.鄭玄傳》:「靈帝末,黨禁解,大將軍何進聞而辟之。」《三國志.卷二一.魏書.王粲傳》:「太祖辟為丞相掾,賜爵關內侯。」(2)驅除、屏除。如:辟邪。《楚辭.屈原.遠遊》:「風伯為余先驅兮,氛埃辟而清涼。」漢.王逸.注:「掃除之也。」明.陳繼儒《李公子傳》:「忽有執公子衣者曰:『願辟人,臣有所言,公子不憶於陵時乎?』」(3)躲開、迴避。通「避」。《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報也。」《禮記.儒行》:「儒有內稱不辟親,外舉不辟怨。」
又音ㄆㄧˋ(pì),作名詞義為:(1)法度、刑法。如:大辟。《詩經.大雅.板》:「民之多辟,無自立辟。」漢.毛亨.傳:「辟,法也。」漢.桓寬《鹽鐵論.周秦》:「故立法制辟,若臨萬仞之壑。」(2)荒遠幽隱的地方。《戰國策.秦策一》:「今夫蜀,西辟之國,而戎狄之長也。」《史記.卷四七.孔子世家》:「景公問孔子曰:『昔秦穆公國小處辟,其霸何也?』」
作動詞義為:(1)開拓、開墾。通「闢」。如:開天闢地。《詩經.大雅.江漢》:「式辟四方,徹我疆土。」《孟子.梁惠王上》:「欲辟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地可墾闢,悉為農郊,以贍萌隸。」(2)排除、駁斥、摒除。通「闢」。如:辟除、辟邪說、闢謠。《荀子.解蔽》:「是以闢耳目之欲,而遠蚊蝱之聲。」宋.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闢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3)比喻。通「譬」。《荀子.王霸》:「是過者也,過猶不及也;辟之是猶立直木而求其景之枉也。」(4)捶胸。通「擗」。《詩經.邶風.柏舟》:「靜言思之,寤辟有摽。」(5)偏頗、偏私。《管子.任法》:「卿相不得翦其私,群臣不得辟其所親愛。」
作形容詞義為「乖僻、偏邪」。通「僻」。《莊子.秋水》:「行殊乎俗,不多辟異。」《禮記.玉藻》:「故君子在車,則聞鸞和之聲,行則鳴佩玉,是以非辟之心,無自入也。」
●別、彆(被合併簡化作「别」)
告別,別人,差別;彆扭。
●卜、蔔(被合併簡化作「卜」)
占卜,前程未卜;蘿蔔。
C
●才,纔
「天賦的能力」之意,用「才」;「剛剛、方才、僅僅」之意,古書或以傳統為標準時用「纔」。今此義亦多作「才」(臺灣標準國字),故「纔」漸少用。
●采,採,寀,棌(「采」、「採」被合併簡化作「采」)
「采」為「採」的初文,也有「精神」、「神色」之意,如:神采奕奕。此義也可寫作「彩」,如:無精打彩。表示顏色、花樣等意思,只能寫作「彩」,如:精彩、色彩、五彩繽紛。「摘取」的意义写作「採」;「卿大夫受封土地」的意义写作「寀」,也作「埰」,如:寀地,寀邑(采邑);槲木即「棌」。如:唐虞棌椽。
●彩,綵(被合併簡化作「彩」)
古代是两个字;綵仅用于彩色丝织品;「彩色」、「光彩」用彩。
●抄,鈔
「掠夺」,「謄寫」之意用「抄」;「抄寫」、「謄錄」之意,古用「鈔」,如「詩鈔」,今多以「抄」代「鈔」;「鈔」另有「紙幣」、「錢財」、「票券」等義。「抄」與木部的「杪」形近,「杪」音ㄇ丨ㄠˇ(miǎo),義為:樹枝的末梢(雁過林杪);年月季節的末尾(歲杪);細微的,同「眇」(杪小)。
●沉,沈,瀋
「沉」原為「沈」之俗體,但如今「沉」、「沈」皆為正體,「沈」僅作姓氏,音ㄕㄣˇ(shěn),其他含義均寫作「沉」,亦可用「沈」。
「瀋」音ㄕㄣˇ(shěn),作名詞義為:(1)汁。《說文解字.水部》:「瀋,汁也。」如:墨瀋未乾。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二九.墨》:「所以晉人多用凹心硯者,欲磨墨貯瀋耳。」(2)大陸地區瀋陽市(被簡化作「沈阳」)的簡稱。如:安瀋鐵路。
●澄、澂(被合併簡化作「澄」)
「澄」音ㄔㄥˊ(chéng)時,作形容詞義為「水靜止而清澈」。南朝齊.謝朓〈晚登三山還望京邑〉詩:「餘霞散成綺,澄江靜如練。」唐.陳子昂〈薛大夫山亭宴序〉:「披翠微而列坐,左對青山;俯磐石而開襟,右臨澄水。」
又音ㄉㄥˋ(dèng),作動詞義為「使沉澱、清澈」。如:把這盆水澄一澄。
「澂」音ㄔㄥˊ(chéng),作動詞義為「澄清」。《後漢書.卷七九.儒林傳.贊曰》:「千載不作,淵源誰澂?」
●沖,衝(被合併簡化作「冲」)
沖:用水注入(沖茶);由上而下清洗(沖澡);被水衝擊(沖垮);向上衝飛(一飛沖天);衝突(子午相沖);破解厄運(沖喜);幼小的(沖人);空虛(大盈若沖);和易(謙沖)。「沖」亦可作姓氏。
衝(ㄔㄨㄥ,chōng):通路(及衝,擊之以戈);位置適中,四通八達的地方(夫陳留天下之衝);戰車(與爾磷衝,以伐崇墉);撞或碰(橫衝直撞);豎直(怒髮衝冠);筆直前進(逆流而上,直衝浮橋);突擊(衝鋒陷陣);迎著(衝冒霜露,扳援崖壁);抵擋(折衝尊俎);地名(騰衝)。
衝(ㄔㄨㄥˋ,chòng):對著(衝東走);假睡(你別衝了,我知道你沒睡);根據(衝你這句話);氣味濃烈的(這味道真衝);勇氣的(衝勁十足);興盛的(今天的買賣很衝)。
「衝」、「沖」都有冒犯義,「衝」多指以猛力或勇氣的衝撞,而「沖」多指因水勢的強猛所產生的沖刷。「沖」、「衝」意思近同,唯「沖水」、「沖天」都不用「衝」;而「衝突」、「衝鋒」也不用「沖」,只有「沖犯」亦作「衝犯」。俗將「沖」作「冲」。
●丑,醜(被合併簡化作「丑」)
「地支」或指時辰名用「丑」(子丑寅卯,丑時);傳統戲劇中,扮演滑稽可笑人物之喜劇腳色或反派人物寫作「丑」(文丑、武丑);難看、厭惡等義用醜(醜陋,醜惡)。
●仇、讎
作地名、姓用「仇」;仇恨、仇敵可用「讎」,報讎,讎人。
●出、齣(被合併簡化作「出」)
「出」作動詞用於:足不出戶;出汗、出水痘、出紕漏;出家、出軌;出錢、出納、支出;出任其事;水落石出;出怨氣、出悶氣;出眾、出人頭地;出席、出場;出奇謀、出題目。
作名詞,義為「外部、外面」。《孟子.告子下》:「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又作量詞。古代計算表演段落的單位。此義當注意與「齣」字對比。《景德傳燈錄.卷十四.潭州雲巖曇晟禪師》:「藥山乃又問:『聞汝解弄師子,是否?』師曰:『是。』曰:『弄得幾出。』師曰:『弄得六出。』」
作副詞用於動詞之後,如:「拿出」、「看出」、「做出好成績」、「練出一副好身材」。
「齣」作量詞。計算戲曲劇目之單位。如:「兩齣戲」;《儒林外史》第一○回:「戲子上來參了堂,磕頭下去,打動鑼鼓,跳了一齣『加官』,演了一齣『張仙送子』,一齣『封贈』。」
●錘、鎚(被合併簡化作「锤」)
用於「鐵錘、釘錘、錘打、千錘百鍊」之類時,「錘」、「鎚」二字通用。而「錘」字專用於「秤錘」及兵器名(柄的上端是一個金屬的圓鐵球)。《儒林外史》第一二回:「鞭鐧鐹錘,刀鎗劍戟,都還略有些講究。」
●脣、唇(被合併簡化作「唇」)
「脣」音ㄔㄨㄣˊ(chún),作名詞指口部周圍的肌肉組織。如:嘴脣、兔脣、脣齒相依。亦作「唇」
「唇」又音ㄓㄣ(zhēn),作形容詞義為「驚駭」。《說文解字.口部》:「唇,驚也,從口辰聲。」
D
●荅、答
「荅」音ㄉㄚˊ(dá),作名詞,古時指小豆。《說文解字.艸》:「荅,小尗也。」清.王念孫《廣雅疏證.卷十上.釋草》:「小豆,荅也。」
作形容詞,義為「厚重」。《漢書.卷九一.貨殖傳.巴寡婦清傳》:「文采千匹,荅布皮革千石。」唐.顏師古.注:「麤厚之布也,其價賤,故與皮革同其量耳,非白疊也。荅者,厚重之貌。」
「答」音ㄉㄚˊ(dá),作動詞用於:回答、答覆、笑而不答;報答、答謝。
又音ㄉㄚ(dā),作動詞用於:答應;答理。作姓,如古代有陶邑大夫答子,為答姓之始。
(ㄉㄚㄉㄚ,dādā)作擬聲詞——(1)形容雨水滴落聲。如:雨滴滴答答的下個不停。(2)形容時鐘行走聲。(3)形容機槍掃射聲。(4)形容枯竹搖晃聲。《通俗編.聲音》引《荔枝譜》:「破竹五六尺,搖之答答然,以逐蝙蝠之屬。」
「荅」、「答」形近,俗寫常混用不別,故以「荅」作「答」之異體由來已久,但兩字畢竟不同,檢閱古書時務必小心辨識。
●党、黨(被合併簡化作「党」)
「党」作姓或指族群(党項);「黨」用於:黨員、黨國、政黨。
●蕩、盪(被合併簡化作「荡」)
「蕩」作動詞義為:(1)搖動、擺動。如:蕩舟、蕩槳。宋.姜夔〈揚州慢.淮左名都〉詞:「二十四橋仍在,波心蕩、冷月無聲。」(2)動亂。《呂氏春秋.孟冬紀.孟冬》:「無或作為淫巧以蕩上心,必功致,為上物。」《荀子.勸學》:「是故權利不能傾也,群眾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蕩也。」(3)閒逛。如:遊蕩、一個人在街上蕩來蕩去。(4)清除、洗除、使殆盡。如:傾家蕩產。《晉書.卷六二.劉琨傳》:「是以居于王位,以答天下,庶以克復聖主,掃蕩讎恥,豈可猥當隆極,此孤之至誠著於遐爾者也。」唐.韓愈〈八月十五夜贈張功曹〉詩:「遷者追迴流者還,滌瑕蕩垢清朝班。」(5)毀壞。《國語.周語下》:「夫周,高山、廣川、大藪也,故能生是良材,而幽王蕩以為魁陵、糞土、溝瀆,其有悛乎?」
作形容詞義為:(1)放縱不受拘束。如:放蕩、浪蕩子。《論語.陽貨》:「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蕩。」(2)平坦。如:坦蕩。(3)廣大無邊際。《左傳.襄公二十九年》:「為之歌豳,曰:『美哉!蕩哉!樂而不淫,其周公之東乎?』」唐.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詩:「青冥浩蕩不見底,日月照耀金銀臺。」
作名詞義為:(1)積水長草的淺水湖。如:藕蕩、魚蕩、蘆花蕩。(2)《詩經.大雅》的篇名。共八章。根據〈詩序〉:「蕩,召穆公傷周室大壞也。厲王無道,蕩蕩無綱紀文章,故作是詩也。」指假文王語氣,以彰殷人之惡,而明周人得國之正也。首章二句為:「蕩蕩上帝,下民之辟。」蕩蕩,偉大貌。辟,君也。下民之辟,為人民而立君主。
「盪」僅作動詞,義為:(1)洗滌、洗淨。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序致》:「習若自然,卒難洗盪。」明.張岱〈岱志〉:「江北地土,其中多有千巖萬壑,特無九年洪水為之盪滌漱剔,一出其真面目耳。」(2)掃除、掃蕩。《後漢書.卷四○.班彪傳下》:「西盪河源,東澹海漘。」《宋書.卷七七.顏師伯傳》:「苟思達、龐孟虯等又追虜至杜梁,虜眾多,四面俱合,平面參軍童太壹及苟思達等並單騎出盪,應手披靡。」(3)擺動、搖動。如:盪舟、盪鞦韆。南朝梁.江淹〈悼室人〉詩一○首之二:「帳裡春風盪,簷前還燕拂。」(4)交替、推移。《易經.繫辭上》:「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
●搗、擣(被合併簡化作「捣」)
用於「搗米、搗藥、叩頭如搗蒜;搗衣;直搗敵人巢穴」時,「搗」、「擣」二字通用,但「搗」用於以下兩義時不可寫作「擣」:
(1)擾亂、攪亂。如:搗亂、搗鬼、搗麻煩。
(2)損毀、破壞。《西遊記》第二五回:「我把你這猢猴!怎麼弄手段搗了我的灶。」
●堤、隄(被合併簡化作「堤」)
作動詞義為「修築堤防」時只能寫作「堤」,如:宋.蘇軾〈禹之所以通水之法〉:「今也堤之而廬民甚上,所謂愛尺寸而忘千里也。」
作名詞時「堤」、「隄」二字通用。
●抵、牴、觝(被合併簡化作「抵」)
「抵」音ㄉㄧˇ(dǐ),作動詞用於:手抵著下巴、用根棍子把門抵住;不可抵敵(「擋、抗拒」之義);抵債、一命抵一命;收支相抵;安抵家門、行抵某處;「你的話前後相抵,矛盾極了!」(「衝突、觸犯」之義,通「牴」);「藏金於山,抵璧於谷。」(《文選.張衡.東京賦》)(「投擲」之義)
作副詞用於總括之詞。如:其餘情,大抵如此。
又音ㄓˇ(zhǐ),亦作動詞,義為「擊、輕敲」。《戰國策.秦策一》:「於是乃摩燕烏集闕,見說趙王於華屋之下,抵掌而談。」南朝宋.鮑照〈擬行路難〉一八首之一:「願君裁悲且減思,聽我抵節行路吟。」
「牴」音ㄉㄧˇ(dǐ),指牛、羊等有角的獸類用角碰撞。《廣韻.上聲.薺韻》:「牴,角觸。」引申為觸犯、衝突。如:牴觸、牴牾。
「觝」音ㄉㄧˇ(dǐ),義為「觸犯、衝突」,同「牴」、「抵」。《淮南子.說山》:「兕牛之動以觝觸,物莫措其所脩,而用其短也。」
●雕、彫、鵰、琱(被合併簡化作「雕」)
用作鷲之別名時,「雕、鵰」通用,「鵰」為專義字。
作動詞義為「刻鏤」以及形容詞義為「經雕飾的」時,「雕、彫、琱」三字通用。指雕刻的技術或成品時,只能用「雕」。
另,「雕」作形容詞義為「狡詐的」時,通「刁」。《管子.七法》:「一體之治者,去奇說,禁雕俗也。」
「彫」專用於「疲勞、傷殘」之義。《三國志.卷三.魏書.明帝紀》:「于時百姓彫弊,四海分崩。」
「琱」專用於「磨製玉器」之義。《集韻.平聲.蕭韻》:「琱,說文:『治玉也。』」
●弔、吊(被合併簡化作「吊」)
「弔」作動詞義為:(1)弔唁、弔喪.。(2)慰問遭遇不幸的人或團體。《左傳.莊公十一年》:「秋,宋大水,公使弔焉。」唐.韓愈〈後廿九日復上書〉:「古之士,三月不仕則相弔。」(3)哀傷、憐憫。《詩經.檜風.匪風》:「顧瞻周道,中心弔兮。」漢.毛亨.傳:「弔,傷也。」《左傳.襄公十四年》:「有君不弔,有臣不敏。」晉.杜預.注:「弔,恤也。」(4)求取、提取。同「吊」。漢.王充《論衡.自紀》:「不鬻智以干祿,不辭爵以弔名。」《醒世恆言.卷二九.盧太學詩酒傲王侯》:「監中弔出盧柟主僕,徑去檢驗鈕成尸首。」
作量詞為古代計算錢幣之單位。一千個制錢或值一千個制錢的銅幣數量為一弔;北平人稱一百文為「一弔」。亦作「吊」。
「吊」作動詞用於:懸吊、吊頸、上吊;吊銷執照;吊卷(「提取」之義);亦可用於到喪家慰問祭奠之義,但通常寫作「弔」。
作形容詞用於:吊鐘、吊燈、吊橋。
●斗,鬥(被合併簡化作「斗」)
古代盛酒器、容量單位、星宿名用「斗」,例如:北斗星、車載斗量、煙斗、斗膽、漏斗;「鬥」用於:爭鬥、戰鬥、鬥牛、鬥智鬥勇等。
●冬、鼕(被合併簡化作「冬」)
「冬」用於:寒冬、殘冬、冬天。
閩南方言中代表一年的時間。如:兩冬、三冬。
作姓,如三國時有冬逢。
「鼕」形容敲鼓、敲門等的聲音。如:「鼕鼕鼕……,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驚醒了屋內熟睡的人們。」唐.劉禹錫〈同白二十二贈王山人〉詩:「笑聽鼕鼕朝暮鼓,只能催得市朝人。」
E
●厄(戹)、阨、軛
「厄」為困苦、困難、災難之意(厄運);阻塞、險要地勢、據守等義一般寫作「阨」(ㄜˋ,è),「阨」唸ㄞˋ(ài)時通「隘」,狹小之義;「軛」為牛馬拉車架在脖子上的器具。
F
●發、髮(被合併簡化作「发」)
發展、發生;頭髮、毛髮。
●帆、颿(被合併簡化作「帆」)
「颿」作動詞為「馬疾馳」之義。《說文解字.馬部》:「颿,馬疾步也。」
作名詞義為「掛在船上的幔」時同「帆」。
借指船時,「帆」字不可寫作「颿」。唐.溫庭筠〈憶江南.梳洗罷〉詞:「梳洗罷,獨倚望江南,過盡千帆皆不是。」宋.蘇軾〈次前韻送劉景文〉詩:「何時歸帆泝江水,春酒一變甘棠湖。」
●范,範(被合併簡化作「范」)
作姓時只能用「范」(范仲淹);「範」用於「模範」、「範例」等詞。
●泛、汎、氾(被合併簡化作「泛」)
「泛」音ㄈㄢˋ(fàn),作動詞用於:泛舟;他臉上泛了一層紅光。/那條水溝泛著一陣陣惡臭。
作形容詞用於:空泛、浮泛等。
作副詞用於:廣泛,泛覽等。
又音ㄈㄥˇ(fěng),作動詞:(1)覆。覆駕。形容馬有逸氣而不循軌轍。《漢書.卷六.武帝紀》:「夫泛駕之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也作「覂駕」。(2)敗。《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上》:「殘賊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將泛,莫之振救。」(3)翻。《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齊王起,孝惠亦起,取卮欲俱為壽,太后迺恐,自起泛孝惠卮。」
「汎」音ㄈㄢˋ(fàn),作動詞義為「漂浮」,通「泛」。三國魏.王粲〈從軍〉詩五首之二:「汎舟蓋長川,陳卒被隰埛。」
作副詞義為「普遍、廣泛」,通「泛」。《論語.學而》:「汎愛眾,而親仁。」《南齊書.卷四一.周顒傳》:「汎涉百家,長於佛理。」
作姓,如漢代有汎嶷。
「氾」音ㄈㄢˋ(fàn),作動詞用於:(1)大水漫溢。如:氾濫。(2)泛行、漂浮。通「泛」。
作副詞義為:(1)廣博、普遍。通「汎」。(2)淺顯、普通。《晉書.卷四六.劉頌傳》:「雖嘗抗疏陳辭,氾論政體,猶未悉所見,指言得失。」
又音ㄈㄢˊ(fán),用於地名。春秋時鄭國邑地。南氾故地約在今大陸地區河南省襄城縣南;東氾故地約在今大陸地區河南省中牟縣南。
作姓,如漢代有氾勝之。
●丰,豐(被合併簡化作「丰」)
「丰」一般只用於形容容貌和神態,如:丰采、丰姿、丰韻、丰儀;
「豐」用於厚多、飽滿、昌盛、富饒等義(豐産,豐收,豐富)。
●夫、伕
「夫」用於:丈夫、姐夫、夫人;「伕」舊時專用於:車伕、火伕、挑伕。
●俯、頫、俛(被合併簡化作「俯」)
「俯」即低頭、低下。與「仰」相對。《易經.繫辭上》:「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孟子.盡心上》:「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亦作「頫」。但元代書畫大家趙孟頫之「頫」一般不寫作「俯」。
另,舊時公文書信中請求允許的謙辭。如:俯允、俯念。
「俛」音ㄈㄨˇ(fǔ)時與「俯」同。音ㄇ丨ㄢˇ(miǎn)時,作形容詞,義為「勤勞、努力」,同「勉」。《禮記.表記》:「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后已。」
●復,複,覆(「復」、「複」被合併簡化作「复」)
複,為「夾衣」,「繁複」,「重複」之義;復,有「回來,回去」,「報復,再/又,免除賦稅,回答」等義(復返、復興、光復、恢復);覆,有「遮蓋」(覆蓋)「翻轉過來」(颠覆)之義,亦有「回答」之義(回覆);「複」的「夾層」、「重複」之義,「覆」的「翻轉」之義,可寫作「復」;「復」字可用於「復習」一詞,但習慣上用「複習」,「複」的其他義項不能寫作「復」。
G
●干,乾,幹(被合併簡化作「干」)
「干」作於:天干地支、干预、干戈;「乾」用於:乾杯、乾旱、乾净、乾燥;「幹」用於:才幹、幹活、幹練、幹部、骨幹,「榦」為「幹」之異體,常用於:樹榦、骨榦、榦流。
●個、箇、个(被合併簡化作「个」)
「個」音ㄍㄜˋ(gè),亦可作「箇」,用於:二個饅頭、一個理想,個子、個頭;個人、個性;個中滋味、個中好手;見個面、哭個不停。
又音˙ㄍㄜ(g),亦可作「箇」,這個、那個、一個、添個、來個等語詞中的音讀。如:這個人、那個地方、一個小孩。
又音ㄍㄜˇ(gě),不可作「箇」,己身、自己。如:那是我自個兒的事,你別插手。
「箇」用於縣名。位於雲南省之南,蒙自縣西,有箇碧鐵路與滇越鐵路相接,以產錫聞名,是有名的礦業都市。不可作「個舊縣」。
《說文》無「個」字,段注本《說文解字.竹部》:「箇,竹枚也,從竹固聲。箇或作『个』,半竹也。」《儀禮.士虞禮》:「俎釋三个。」鄭注:「个猶枚也,今俗或名『枚』曰『個』,音相近。」
原以「箇」為正體,「個」為後起字,但今多用「個」,「個」亦成為正體。
●谷,穀(被合併簡化作「谷」)
「谷」用於「山谷」、「進退維谷」或作姓;義為「粮食」、「俸祿」等用「穀」(穀子,稻穀)。
●刮、颳(被合併簡化作「刮」)
搜刮;颳風。
●館,舘(被合併簡化作「馆」)
指「賓館,客舍」的「館」可寫作「舘」,在這個義項為異體字,亦可用於:圖書舘、旅舘、博物舘;但「飯館」不用「舘」。
H
●焊、銲(被合併簡化作「焊」)
「焊」作形容詞義為「乾枯、乾涸」,同「熯」、「暵」。《集韻.上聲.旱韻》:「暵,乾也。或作熯、焊。」
作動詞通「銲」。
「銲」作動詞指將玻璃、金屬等局部加熱、熔化,或以熔點較低的玻璃、金屬等修補接縫處,使彼此相連接,稱為「銲」。如:銅銲、電銲。
●肮、骯(被合併簡化作「肮」)
「肮」音ㄏㄤˊ(háng),指咽喉。《史記.卷八九.張耳陳餘傳》:「縱上不殺我,我不愧于心乎?乃仰絕肮,遂死。」
成語「搤肮拊背」(拊,擊打)指掐著咽喉,按住背部。語本《史記.卷九九.劉敬傳》:「夫與人鬥,不搤其亢,拊其背,未能全其勝也。」後用於比喻抓住要害,使對手無反抗能力。也作「扼喉撫背」、「扼吭拊背」。
「骯髒」音ㄎㄤˇㄗㄤˇ(kǎngzǎng)時,義為「高亢剛直的樣子」。宋.文天祥〈得兒女消息〉詩:「骯髒到頭方是漢,娉婷更欲向何人。」元.元好問〈古意〉詩:「楩楠千歲姿,骯髒空谷中。」
又音ㄤㄗㄤ(āngzāng)時,義為:(1)汙穢、不潔。《紅樓夢》第五回:「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老殘遊記二編》第一回:「只是香鋪子裡被褥,什麼人都蓋,骯髒得了不得,怎麼蓋呢?」也作「唵噆」、「腌」、「腌臢」。(2)比喻窩囊、惡劣。《醒世恆言.卷三.賣油郎獨占花魁》:「那主兒或是年老的,或是貌醜的,或是一字不識的村牛,你卻不骯髒了一世!」也作「唵噆」、「腌」、「腌臢」。
●核、覈(被合併簡化作「核」)
「核」作名詞用於:果核、杏核、桃核;細胞核、原子核;「文吏不學,世之教無核也。」(漢.王充《論衡.量知》)(比喻事物的中心部分);核能、核爆。
作動詞用於:核對、核算。
作形容詞義為「精確、詳實」。《漢書.卷六二.司馬遷傳.贊曰》:「其文直,其事核。」
「覈」作動詞用於:檢覈、覈對。
作形容詞義為「詳實、嚴謹」。《後漢書.卷四○.班彪傳下》:「遷文直而事覈,固文贍而事詳。」《北史.卷七二.李德林傳》:「善屬文,詞覈而理暢。」
作副詞義為「深刻」。《後漢書.卷六八.許劭傳》:「初,劭與靖俱有高名,好共覈論鄉黨人物。」
作名詞指米麥舂餘的粗屑。《漢書.卷四○.陳平傳》:「其嫂疾平之不親家生產,曰:『亦食糠覈耳。』」宋.范成大〈四時田園雜興〉詩六○首之四五:「不惜兩鍾輸一斛,尚贏糠覈飽兒郎。」
因此,「核」、「覈」僅作「檢驗、審查」之義時可通,其餘則不可。
●和、龢(被合併簡化作「和」)
「和」為多音字,僅音ㄏㄜˊ(hé)時與「龢」相同,但用於人名時,「龢」均不可換作「和」,如:翁同龢。
●合、閤、闔(「合」、「閤」被合併簡化作「合」)
「合」、「閤」二字僅音ㄏㄜˊ(hé)義為「關閉」時相通,亦通「闔」。如:合口、合嘴、閤眼、闔棺、闔門。
「閤」音ㄏㄜˊ(hé)義為「全部、滿」時與「闔」相通。如:閤府清泰、閤第光臨。
●哄、鬨(被合併簡化作「哄」)
「哄」音ㄏㄨㄥ(hōng),作動詞義為「許多人同時發聲」。如:一哄而散。
又音ㄏㄨㄥˇ(hǒng),作動詞用於:哄騙、連哄帶騙、別哄我了;
「孩子哭了,快去哄哄他吧!」
「鬨」音ㄏㄨㄥˋ(hòng),作動詞用於:(1)許多人在一起喧鬧。如:瞎起鬨、一鬨而散。《清史稿.卷二九一.劉師恕傳》:「師恕族人諸生洞嗾不得賑者,鬨堂罷市。」(2)爭鬥、爭戰。《孟子.梁惠王下》:「鄒與魯鬨,穆公問曰:『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莫之死也。』」
作副詞義為「繁盛」。唐.皮日休〈桃花賦〉:「夜景皎潔,鬨然秀發。」
●后、後(被合併簡化作「后」)
「后」用於:皇后、博士后;古書中可通「後」;
「後」用於:後來、以後。此義今正體作「後」。
●呼、謼(被合併簡化作「呼」)
「謼」僅作動詞,義為「大聲呼叫」。《玉篇.言部》:「謼,大叫也。」《漢書.卷五一.賈山傳》:「一夫大謼,天下嚮應者,陳勝是也。」唐.顏師古.注:「謼字與呼同。謼,叫也。」與「呼」僅此義相通(《詩經.大雅.蕩》:「式號式呼,俾晝作夜。」《文選.李陵.答蘇武書》:「振臂一呼,創病皆起。」),而「呼」之其他義項,均不得寫作「謼」。
●胡、鬍、衚(被合併簡化作「胡」)
胡閙,胡亂;鬍鬚、鬍子;衚衕。
●糊、餬(被合併簡化作「糊」)
「糊」、「餬」二字在以下義項可通用:(1)具有黏性而穠稠的食物或粥狀的食物。如:芋糊、鱔糊、米餬、芝麻餬。(2)黏貼、塗黏、黏合。如:裱糊、糊紙、餬燈籠。(3)填飽肚子。如:餬口。
「糊」義為「以米麥粉和水調成的稠狀物」時(麵糊、漿糊),與「餬」指「稠粥」時(《爾雅.釋言》:「餬,饘也。」晉.郭璞.注:「餬,糜也。」)不通用。
「模糊」,也作「糢糊」,但此處「糊」不可作「餬」。「蛋煎糊了。」「我把那鍋牛肉煮糊了。」亦然。
「餬」義為「敷衍」時,不可作「糊」。《儒林外史》第二三回:「當時兌了一萬兩銀子出來,纔餬的去了,不曾破相。」
「糊」又音ㄏㄨˋ(hù),用於:糊弄。
又音ㄏㄨ(hū),義為「黏合封閉」。如:「糊窟窿」、「拿一張紙把這條縫糊上。」
●划、劃(被合併簡化作「划」)
划船,划得来;刻劃。
●歡、懽、讙(被合併簡化作「欢」)
「歡」、「懽」、「讙」三字作形容詞、義為「喜樂」時通用。如:歡樂、歡心、「不謀而親,不約而信,相為殫智竭力,犯危行苦,志懽樂之,此功名所以大成也。」(《呂氏春秋.孝行覽.本味》)、「丕徹以圖,民以讙以都。」(唐.柳宗元〈天對〉)
「歡」作形容詞義為「友好」,如:「歡友蘭時往,苕苕匿音徽。」(《文選.陸機.擬古詩十二首.擬庭中有奇樹》)
作名詞,對情人的稱呼。如:舊愛新歡。晉.無名氏〈子夜歌〉四二首之四:「自從別歡來,奩器了不開。」唐.劉禹錫〈踏歌行〉四首之一:「唱盡新詞歡不見,紅霞映樹鷓鴣鳴。」作姓,如明代有歡慨。
作動詞義為「愛好」。如:喜歡、歡喜。
「讙」作動詞義為「喧譁」。《說文解字.言部》:「讙,譁也。」《史記.卷五六.陳丞相世家》:「是日乃拜平為都尉,使為參乘,典護軍,諸將盡讙。」
●輝、煇(被合併簡化作「辉」)
「輝」作名詞義為「光彩、光芒」。如:光輝。晉.陸機〈園葵〉詩二首之一:「零露垂鮮澤,朗月耀其輝。」唐.李白〈化城寺大鐘銘〉:「莫不配美金鼎,增輝寶坊。」
作動詞義為「照耀、照映」。如:輝映。宋.黃庭堅〈歲寒知松柏〉詩:「春日輝桃李,蒼顏示豫觀。」《聊齋志異.卷一.勞山道士》:「月明輝室,光鑑毫芒。」
「煇」僅作名詞,義為「火光、光彩」。《詩經.小雅.庭燎》:「夜如何其?夜鄉晨!庭燎有煇。」《漢書.卷七三.韋賢傳》:「四方遐爾,觀國之煇。」
義為「光彩、光芒」時,「輝」、「煇」通。「煇」指「火光」時不宜作「輝」。
●回、迴(被合併簡化作「回」)
「回」作動詞用於:回首、回過身來;回國、回家、一去不回;回心轉意;回信、回電、回答;回敬、回他一槍;回絕;回避。
作名詞用於:回教;找了他五回(五次),「八老到門前站了一回,蹔到間壁糶米張大郎門前,閒坐了一回。」(《喻世明言.卷三.新橋市韓五賣春情》)(時間一陣子稱為「一回」),一百二十回本《紅樓夢》(小說一章稱為「一回」),「這是兩回事,不可混為一談。」(指事情,相當於「件」);作姓,如明代有回滿注。
「迴」作動詞義為:(1)旋轉、環繞。如:迴旋、巡迴。唐.李白〈大鵬賦〉:「左迴右旋,倏陰忽明。」(2)掉轉、返回。《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迴戈東征,呂布就戮;乘轅將返,張楊殂斃。」唐.杜甫〈佳人〉詩:「侍婢賣珠迴,牽蘿補茅屋。」(3)回避。通「回」。唐.陳子昂〈諫靈駕入京書〉:「赴湯鑊而不迴,至誅夷而無悔。」
作形容詞義為「曲折」。如:迴廊。唐.杜甫〈野老〉詩:「野老籬前江岸迴,柴門不正逐江開。」
●虫、虺、蟲
「蟲」(被簡化作「虫」)(ㄔㄨㄥˊ,chóng)用於:昆蟲,毛蟲;「蟲」作偏旁時常省作「虫」,如「融」之右部即為「蟲」之省形。
長虫(ㄏㄨㄟˇ,huǐ),「虫」為古字,「虺」之本字,即毒蛇。
●毀、燬(被合併簡化作「毁」)
「毀」僅作動詞,義為:(1)傷害、破壞。如:毀害、毀壞。《左傳.文公十八年》:「毀則為賊,掩賊為藏。」《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2)誹謗。如:毀謗、毀譽參半。《論語.衛靈公》:「吾之於人也,誰毀誰譽?」唐.韓愈〈諱辯〉:「賀舉進士有名,與賀爭名者毀之。」(3)哀傷過甚而損害健康。如:「哀毀逾恆」。《新唐書.卷一九五.孝友傳.張志寬傳》:「(張志寬)居父喪而毀,州里稱之。」
「燬」作名詞指「烈火」。《玉篇.火部》:「燬,烈火也。」《詩經.周南.汝墳》:「魴魚赬尾,王室如燬。」漢.毛亨.傳:「燬,火也。」《晉書.卷八六.張軌傳》:「今王室如燬,百姓倒懸,正是殿下銜膽茹辛厲心之日。」
作動詞義為「燃燒、焚毀」。如:銷燬、燒燬。《晉書.卷六七.溫嶠傳》:「至牛渚磯,水深不可測,世云其下多怪物,嶠遂燬犀角而照之。」
●匯、彙(被合併簡化作「汇」)
「匯」古為盛器名,亦指水流會合。今多用於:匯整、匯刊、匯編、匯款;匯流,匯合;
「彙」古書中指刺蝟。今多用於:彙編、詞彙;彙集、彙報。
●彗、篲(被合併簡化作「彗」)
「彗」義為「掃帚」。《禮記.曲禮上》:「國中以策彗卹勿驅,塵不出軌。」漢.鄭玄.注:「彗,竹帚。」
「彗星」即得名於其滑過空中之形態。中古時,彗星的出現常被視為災禍、戰爭的不祥之兆。也稱為「帚星」、「欃槍」、「掃星」、「掃帚星」。
「篲」作名詞即「掃帚」。唐.白居易〈洗竹〉詩:「勿作篲與箕,而令糞土辱。」《太平廣記.卷四七五.淳于棼》:「見家之僮僕,擁篲于庭。」也作「彗」。
作動詞義為「掃」。《文選.枚乘.七發》:「凌赤岸,篲扶桑,橫奔似雷行。」
●伙、夥(被合併簡化作「伙」)
伙食,伙房;夥計,團夥。
●獲、穫(被合併簡化作「获」)
「獲」作動詞用於:「終日而不獲一禽。」(《孟子.滕文公下》);獲勝、查獲、虜獲、不勞而獲;獲罪。
作名詞指獵物,打獵所得的東西。《呂氏春秋.不苟論.貴當》:「田獵之獲,常過人矣。」《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忘國家之政,貪雉兔之獲,則仁者不繇也。」
作副詞義為「能夠、可以」。如:不獲前來、不獲面辭。《文選.王粲.從軍詩五首之一》:「歌舞入鄴城,所願獲無違。」
又音ㄏㄨㄞˊ(huái),用於,縣名。位於河北省石門市西北,介於正定縣與井陘之間。正太鐵路經此,境內出產精美的石器細工。今大陸地區將本縣廢去,改設鹿泉市。
「穫」作動詞義為:(1)收割農作物。《書經.金縢》:「秋,大熟,未穫,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詩經.豳風.七月》:「八月剝棗,十月穫稻。」(2)獲得。通「獲」。《呂氏春秋.士容論.審時》:「斬木不時不折,必穗稼就而不穫。」
作名詞指農作物的收成次數。如:一年二穫。《管子.權修》:「一樹一穫者,穀也;一樹十穫者,木也;一樹百穫者,人也。」
又音ㄏㄨˋ(hù)用於:古代周之地名,在今陝西省涇陽縣西北。《詩經.小雅.六月》:「整居焦穫。」《史記.卷一一○.匈奴傳》:「申侯怒而與犬戎共攻殺周幽王于驪山之下,遂取周之焦穫,而居于涇渭之閒,侵暴中國。」
J
●几、幾(被合併簡化作「几」)
茶几、窗明几淨;幾乎,幾個,幾何。
●飢、饑(被合併簡化作「饥」)
「飢」義為「餓」。《說文解字.食部》:「飢,餓也。」如:飢餓、飢渴、飢腸轆轆。唐.孟郊〈蚊〉詩:「五月中夜息,飢蚊尚營營。」
作姓,如漢代有飢恬。
「饑」作名詞指五穀歉收的荒年。《說文解字.食部》:「饑,穀不熟為饑。」如:「饑荒」、「饑饉」。清.蔣士銓〈鳴機夜課圖記〉:「先外祖家素不潤,歷年饑大凶,益窘乏。」
義為「餓」時通「飢」。《商君書.戰法》:「民倦且饑渴。」
●跡、蹟(被合併簡化作「迹」)
「蹟」為「跡」之異體,正體作「跡」(手跡、跡象)。「蹟」常用於「古蹟」一詞。
●家、傢(被合併簡化作「家」)
家庭,家鄉,科學家;傢具(家具),傢什(家什),傢俬(家私)。
●間、閒、閑(「間」、「閒」被合併簡化作「间」;「閒」、「閑」被合併簡化作「闲」)
「間」為多音字,音ㄐㄧㄢ(jiān),作名詞用於:人與人之間;田間、陰間、房間;晚間、期間、某一年間;一間辦公室、兩間套房。
「間」音ㄐㄧㄢˋ(jiàn)時亦作「閒」,作名詞義為:(1)空隙。如:間隙、間不容髮。《史記.卷六二.管晏傳》:「其御之妻從門間而闚其夫。」(2)奸細。《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傳》:「秦間來入,趙奢善食而遣之。」
作動詞義為:(1)更替、夾雜。唐.杜甫〈贈衛八處士〉詩:「夜雨翦春韭,新炊間黃粱。」《聊齋志異.卷二.嬰寧》:「牆內桃杏尤繁,間以修竹。」(2)分隔、分開。如:間隔。唐.王勃〈送白七序〉:「天地所以間南北,山川所以別風雲。」(3)挑撥、分化。如:反間、挑撥離間。
「閒」為多音字,音ㄒㄧㄢˊ(xián)作名詞用於:農閒、忙中偷閒、偷得浮生半日閒;投閒置散。
作形容詞用於:空閒、閒暇;閒情逸致、閒雲野鶴、安閒自在;閒書、閒錢、閒差事、閒人免進。
作副詞用於:閒扯、閒聊、閒逛、閒話家常。
「閒」音ㄐㄧㄢ(jiān),義為「中間」時同「間」。《詩經.齊風.還》:「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閒兮。」
「閒」音ㄐㄧㄢˋ(jiàn)時同「間」(ㄐㄧㄢˋ,jiàn)
「閑」音ㄒㄧㄢˊ(xián),作名詞義為:(1)柵欄、木欄。《說文解字.門部》:「閑,闌也。」《漢書.卷四八.賈誼傳》:「今民賣僮者,為之繡衣絲履偏諸緣,內之閑中。」(2)養馬的地方。即馬廄。《周禮.夏官.校人》:「天子十有二閑,馬六種。」(3)比喻規範、法度。《論語.子張》:「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
作動詞義為:(1)防範、阻止。《書經.畢命》:「雖收放心,閑之惟艱。」唐.劉禹錫〈天論上〉:「建極閑邪,人之能也。」(2)熟習、通曉。通「嫻」。《孟子.滕文公下》:「閑先聖之道。」《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閑於進對。」
作形容詞義為「空暇無事」,通「閒」。如:悠閑、空閑。
●奸、姦(被合併簡化作「奸」)
「奸」作動詞義為:(1)干犯、冒犯。《左傳.襄公十四年》:「君制其國,臣敢奸之。」唐.柳宗元〈湘源二妃廟碑〉:「敢或失職,以奸大刑。」(2)求見、求取。《史記.卷三二.齊太公世家》:「呂尚蓋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漢書.卷八一.孔光傳》:「以為章主之過,以奸忠直,人臣大罪也。」(3)姦淫或發生不正當的性行為。同「姦」。如:奸淫、奸汙。《漢書.卷三五.燕王劉澤傳》:「定國與父康王姬姦,生子男一人。」
其他用法如:奸計、奸商、奸雄、老奸巨滑。內奸、漢奸、為國除奸;作奸犯科。
「姦」不同於「奸」之用法如下:
「姦」作名詞義為:(1)邪惡小人、犯法作亂的人。《管子.君臣》:「止詐拘姦。」《元史.卷一七○.暢師文傳》:「黜姦舉才,咸服其公。」(2)男女不正當的性關係。如:通姦、抓姦。(3)禍亂、亂事。《文選.鄒陽.獄中上書自明》:「故偏聽生姦,獨任成亂。」
作形容詞義為「狡詐、邪惡」,此義與「奸」近似。《管子.八觀》:「民貧則姦智生。」
●箋、牋(被合併簡化作「笺」)
「箋」義為:(1)經傳的注釋。《後漢書.卷七九.儒林傳下.衛宏傳》:「鄭玄作毛詩箋。」(2)文體名。亦作「牋」。古代奏記之類,於上書或祝賀皇后、太子所用。《資治通鑑.卷一一七.隋紀一.文帝開皇九年》:「欲令蔡徵為叔寶作降箋,命乘騾車歸己,事不果。」(3)寫信或題字用的紙。南朝陳.徐陵〈玉臺新詠序〉:「五色華箋,河北、膠東之紙。」(4)書信、信札。亦作「牋」。如:信箋、短箋。
●鑑、鑒(被合併簡化作「鉴」)
「鑑」作名詞義為:(1)鏡子。同「鑒」。《莊子.德充符》:「鑑明則塵垢不止。」《新唐書.卷九七.魏徵傳》:「以銅為鑑,可以正衣冠。」《詩經.邶風.柏舟》:「我心匪鑒,不可以茹。」漢.鄭玄.箋:「鑒,鏡也。」(2)視察、觀照的能力、見識。同「鑒」。如:知人之鑑。《梁書.卷二七.到洽傳》:「樂安任昉有知人之鑒。」(3)可以作為警戒、警惕的事,借鏡。同「鑒」。如:前車之鑑。《詩經.大雅.蕩》:「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墨子.非命下》:「為鑑不遠,在彼殷王。」(4)作為證明的信物。如:印鑑。(5)作姓,如明代有鑑明復。
作動詞義為:(1)照。同「鑒」。《莊子.德充符》:「人莫鑑於流水,而鑑於止水。」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五.滇遊日記三》:「泉混混平吐,清洌鑑人眉宇。」漢.秦嘉〈留郡贈婦詩〉三首之三:「明鏡可鑒形。」(2)審察、視察。同「鑒」。三國蜀.諸葛亮〈正議〉:「魏不審鑑,今次之矣。」唐.王勃〈為人與蜀域父老書〉:「鑑物於肇不於成。」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樂府》:「季札鑒微於興廢。」(3)警戒、戒勉。唐.杜牧〈阿房宮賦〉:「後人哀之而不鑑之。」
「鑒」不同於「鑑」之用法在於:請人看信之意,多用於書信中。如:鈞鑒、大鑒、臺鑒。
●姜、薑(被合併簡化作「姜」)
「姜」作姓(姜子牙);「薑」用於:生薑,菜重芥薑。
●借、藉(被合併簡化作「借」;「藉」又音ㄐㄧˊ(jí)不簡化)
「借」作動詞用於:有借有還,再借不難;這支筆借你用一下;「武帝敦睦九族,優借朝士。」(《隋書.卷二五.刑法志》)(「讚許」之義);借刀殺人、借題發揮;「少時通輕俠,借客報仇。」(《漢書.卷六七.朱雲傳》)(「幫助」之義);借重、借助。
作副詞義為「假使、假設」。唐.元稹〈遣病〉詩:「借如今日死,亦足了一生;借使到百年,不知何所成?」
「藉」作名詞指鋪墊物。《說文解字.艸部》:「藉,祭藉也。」《易經.大過卦.初六》:「藉用白茅。」《禮記.曲禮下》:「執玉,其有藉者則裼,無藉者則襲。」
作動詞義為:(1)鋪墊。宋.蘇軾〈卜算子.蜀客到江南〉詞:「還與去年人,共籍西湖草。」清.汪中〈先母鄒孺人靈表〉:「攜中及妹,儽然丐於親故,率日不得一食,歸則藉稿於地。」(2)依賴。如:憑藉、依藉、慰藉。《文選.李斯.上書秦始皇》:「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3)假借。如:藉口、藉故。《商君書.開塞》:「藉刑以除刑。」
「藉」又音ㄐㄧˊ(jí),用於:
眾多雜亂的樣子。《南齊書.卷五五.孝義傳.樂頤傳》:「外傳藉藉,似有伊周之事,君蒙武帝殊常之恩,荷託付之重,恐不得同人此舉。」
——(1)傳說狼群常在草地上臥息,離去時常將草地弄得一片凌亂以滅跡。後用此語形容凌亂不堪。《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傳.淳于髡傳》:「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錯,杯盤狼藉,堂上燭滅。」《三國演義》第四五回:「瑜和衣臥倒,嘔吐狼藉。」也作「狼籍」。(2)比喻行為放縱,不守法紀。如:聲名狼藉。《後漢書.卷四五.張酺傳》:「鄭據小人,為所侵冤。聞其兒為吏,放縱狼藉。」也作「狼籍」。
●盡、儘(被合併簡化作「尽」)
「盡」音ㄐㄧㄣˋ(jìn),作動詞用於:取之不盡、無窮無盡、冬盡春來;竭盡所能、盡其所長;自盡;「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唐.王之渙〈登鸛雀樓〉詩)(「隱沒」之義)。
作形容詞義為「完備」。如:詳盡。
作副詞義為:(1)全部、都。如:應有盡有、盡在不言中。《左傳.昭公二年》:「周禮盡在魯矣。」(2)極端、達到極限。如:盡善盡美。《文選.皇甫謐.三都賦序》:「引而申之,故文必極美;觸類而長之,故辭必盡麗。」
「儘」音ㄐㄧㄣˇ(jǐn),僅作副詞,義為:(1)極盡。如:儘量、儘可能。(2)聽任、隨意、不加限制。如:儘管、儘看。宋.楊萬里〈夜聞風聲〉詩:「作寒作暑無處避,花落花開儘他意。」(3)都、全。宋.辛棄疾〈瑞鶴仙.黃金堆到斗〉詞:「記從來人道,相門出相,金印纍纍儘有。」《西遊記》第一回:「果獨自登筏,儘力撐開。」
●据、據(被合併簡化作「据」)
「据」音ㄐㄩ(jū),用於:拮据;
「據」音ㄐㄩˋ(jù),用於:占據,據點,慿據。
●局、侷、跼(被合併簡化作「局」)
「局」作名詞用於:郵局、教育局、電信局;藥局、書局;局部麻醉;畫紙為棋局;飯局、牌局;世局、危局、顧全大局、打破僵局;格局、布局;局度、局量;騙局、美人局。
作動詞義為:(1)彎曲。通「跼」。《詩經.小雅.正月》:「謂天蓋高,不敢不局。」漢.毛亨.傳:「局,曲也。」(2)拘束、限制。通「拘」。如:局限、局於一隅。
作形容詞義為:(1)卷曲。《詩經.小雅.采綠》:「予髮曲局。」(2)狹小、不寬廣。《管子.白心》:「大者寬,小者局。」《周書.卷四九.異域傳.序》:「兩儀之間,中土局而庶俗曠。」
「侷」用於:侷限,侷促(也作「局促」、「跼促」),侷促不安(也作「跼蹐不安」),侷促一隅(也作「局促一隅」)。
「跼」作動詞義為「彎曲不能伸展」。如:蹣跼(也作「盤跚」),跼天蹐地(也作「蹐地跼天」),跼蹐(也作「局蹐」),跼躅,跼促(也作「局促」、「侷促」)。《廣韻.入聲.燭韻》:「跼,曲也。」《後漢書.卷六三.李固傳》:「天高不敢不跼,地厚不敢不蹐。」
●巨、鉅(被合併簡化作「巨」,後又將「鉅」簡化作「钜」)
「巨」、「鉅」作形容詞義為「大」,二字相通。如:鉅款、巨人。唐.李白〈古風〉詩五九首之三三:「北溟有巨魚,身長數千里。」宋.蘇軾〈後赤壁賦〉:「舉網得魚,巨口細鱗。」唐.韓愈〈南海神廟碑〉:「海於天地間,為物最鉅。」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一上.遊黃山日記後》:「山高風鉅,霧氣去來無定。」
「巨」、「鉅」作副詞義為「豈、何」,二字均通「詎」。《漢書.卷一.高帝紀上》:「沛公不先破關中兵,公巨能入乎?」唐.顏師古.注:「巨,讀曰詎。詎,猶豈也。」《戰國策.楚策一》:「今王以用之於越矣,而忘之於秦,臣以為王鉅速忘矣!」
兩字不同之處在於:
「巨」作名詞指量方正的器具。通「矩」。《說文解字.工部》:「巨,規巨也。」作姓,如漢代有巨覽。
「鉅」作名詞義為:(1)鋼鐵。《說文解字.足部》:「鉅,大剛也。」《史記.卷二三.禮書》:「宛之鉅鐵施,鑽如蜂蠆。」唐.張守節.正義:「鉅,剛鐵也。」(2)鉤。《文選.潘岳.西征賦》:「於是弛青鯤於網鉅,解赬鯉於黏徽。」唐.李善.注:「鉅,鉤也。」
●卷、捲(被合併簡化作「卷」)
「卷」音ㄐㄩㄢˋ(juàn),作名詞用於:手不釋卷、開卷有益;卷一、卷二、第一卷、第二卷;經卷、手卷、畫卷、山水長卷;卷宗、案卷、文卷、調卷;試卷、考卷。
作量詞為計算字畫書籍的單位。如:藏書三萬卷。唐.杜甫〈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又音ㄐㄩㄢˇ(juǎn),作動詞義為:(1)把質地軟的物品裹曲。通「捲」。如:卷起袖子幹活。/把這畫卷起來。(2)收藏。通「捲」。如:卷藏。唐.柳宗元〈梓人傳〉:「則卷其術,默其智,悠爾而去。」
又音ㄑㄩㄢˊ(quán),作形容詞義為:(1)彎曲的。如:卷枝、卷曲。(2)好。《詩經.陳風.澤陂》:「有美一人,碩大且卷。」漢.毛亨.傳:「卷,好貌。」
「捲」音ㄐㄩㄢˇ(juǎn),作動詞義為:(1)把東西彎轉成圓筒狀。如:請把掛圖捲起來。唐.杜甫〈聞官軍收河南河北〉詩:「卻看妻子愁何在,漫捲詩書喜欲狂。」(2)一股大力量把東西裹起來。如:席捲。唐.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詩:「北風捲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飛雪。」宋.蘇軾〈念奴轎.大江東去〉詞:「亂石穿空,驚濤拍岸,捲起千堆雪。」(3)斂取。如:捲款潛逃。(4)彎曲。《水滸傳》第一一回:「砍銅剁鐵,刀口不捲。」
作名詞指彎轉裹成圓筒狀的東西。如:菸捲、蛋捲、鋪蓋捲。
作量詞。計算成卷物品的單位。通「卷」。《老殘遊記》第一七回:「叫把昨兒個的一捲舊鋪蓋取回去。」
●浚、濬(被合併簡化作「浚」)
「浚」作動詞義為:(1)舀取。《說文解字.水部》:「浚,抒也。」清.段玉裁.注:「抒者,挹也,取諸水中也。」(2)疏通或挖深水道。通「濬」。如:疏濬、濬河。唐.魏徵〈論時政疏〉:「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唐.韓愈〈重答張籍書〉:「浚其源,導其所歸;溉其根,將食其實。」《書經.舜典》:「封十有二山,濬川。」漢.孔安國.傳:「有流川,則深之使通利。」(3)剝削、榨取。《左傳.襄公二十四年》:「子實生我,而謂子浚我以生乎?」晉.杜預.注:「浚,取也,言取我財以自生。」唐.柳宗元〈封建論〉:「姦利浚財,怙勢作威。」
作形容詞義為「深、幽深」。通「濬」。如:濬壑。《詩經.小雅.小弁》:「莫高匪山,莫浚匪泉。」漢.毛亨.傳:「浚,深也。」唐.柳宗元〈鈷鉧潭西小邱記〉:「西二十五步,當湍而浚者為魚梁。」《書經.舜典》:「濬哲文明,溫恭允塞。」漢.孔安國.傳:「濬,深。」晉.陸機〈日出東南隅行〉:「高臺多妖麗,濬房出清顏。」
K
●克、剋(被合併簡化作「克」)
千克,克勤克儉;攻剋,剋期,此義異體作「尅」、「勊」。
●扣、釦(被合併簡化作「扣」)
「扣」作動詞時均不可作「釦」,作名詞指「用來鉤結的環狀物或衣服的鈕扣」時,也作「釦」。如:鈕扣、鞋扣、繩扣、領扣、金釦、釦子。但「扣」用於「折扣」時,不可作「釦」。
「釦」作動詞指用金屬裝飾器物。《後漢書.卷一○.皇后紀上.和熹鄧皇后紀》:「其蜀、漢釦器九帶佩刀,並不復調。」唐.章懷太子.注:「釦,以金銀緣器也。」
●誇、夸(被合併簡化作「夸」)
「誇」作動詞義為:(1)說大話、炫耀。如:誇大、誇耀。宋.曾鞏〈寄歐陽舍人書〉:「故雖惡人,皆務勒銘,以誇後世。」(2)讚美。如:誇獎。宋.蘇軾〈寄題興州晁太守新開古東池〉詩:「百畝新池傍郭斜,居人行樂路人誇。」
作形容詞義為「大、粗大」。《漢書.卷九七.外戚傳下.孝成許皇后傳》:「妾誇布服,糲食。」顏師古注引孟康曰:「誇,大也。大布之衣也。」
「夸」作名詞義為「奢侈」。《荀子.仲尼》:「貴而不為夸,信而不處謙。」唐.楊倞.注:「夸,奢侈也。」作姓,如戰國時有仙人夸蛾。
作動詞用於:(1)炫耀。《列子.楊朱》:「而欲尊禮義以夸人,矯情性以招名。」《史記.卷一○八.韓長孺傳》:「即欲以侘鄙縣,驅馳國中,以夸諸侯。」(2)稱讚、讚美。唐.皮日休〈惜義鳥〉詩:「吾聞鳳之貴,仁義亦足夸。」
作形容詞義為:(1)驕矜自大。唐.韓愈〈烏氏廟碑銘〉:「盧從史始立議用師於桓。乃陰與寇連,夸謾兇驕,出不遜言。」(2)美好的。《淮南子.脩務》:「曼頰皓齒,形夸骨佳,不待脂粉芳澤而性可說者,西施、陽文也。」(3)大。《文選.左思.吳都賦》:「橫塘查下,邑屋隆夸。」
●捆、綑(被合併簡化作「捆」)
「捆」作動詞義為:(1)用繩子拴綁。亦作「綑」。如:捆柴、捆行李。《紅樓夢》第七一回:「等過了這幾日,綑了送到那府裡憑大嫂子開發。」(2)編織時擊打使堅固結實稱為「捆」。《孟子.滕文公上》:「其徒數十人,皆衣褐,捆屨織席以為食。」漢.趙岐.注:「捆,猶叩椓也,織履欲使堅,故叩之也。」宋.蘇軾〈僧清順新作垂雲亭〉詩:「空齋臥蒲褐,芒屨每自捆。」
作量詞。計算成束物件的單位。如:一捆木柴、兩捆報紙。
「綑」僅作動詞,義為「織」。《集韻.上聲.混韻》:「綑,織也。」《墨子.非樂上》:「多治麻絲葛緒綑布縿。」此義不可作「捆」。
●困、睏(被合併簡化作「困」)
困苦,圍困;睏倦,睏覺。
L
●臘、腊(被合併簡化作「腊」)
「臘」音ㄌㄚˋ(là),作名詞用於:臘祭百神;臘月;「問年八十二,問臘六十一。」(唐.劉禹錫〈唐故衡嶽律大師湘潭唐興寺儼公碑〉)(僧受戒得度的年歲);燒臘、臘肉。
「腊」音ㄒㄧˊ(xí),作名詞義為:(1)乾肉。《易經.噬嗑卦.六三》:「噬腊肉,遇毒。」《金史.卷八.世宗本紀下》:「遼主聞民間乏食,謂何不食乾腊。」(2)乾裂的皮膚。《山海經.西山經》:「(錢來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羊而馬尾,名曰羬羊,其脂可以已腊。」
作動詞義為「製成肉乾」。《莊子.外物》:「任公子若得魚,離而腊之。」唐.柳宗元〈捕蛇者說〉:「然得而腊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攣踠、瘻癘、去死肌、殺三蟲。」
作副詞義為「極、很」。《國語.周語下》:「高位寔疾顛,味厚寔腊毒。」三國吳.韋昭.注:「腊,亟也。」
●累、纍(被合併簡化作「累」)
「累」、「纍」有同有異。
「累」有三個讀音:
1.ㄌㄟˇ(lěi)——堆積、集聚,重疊,增加,合計(累次,日積月累);
2.ㄌㄟˋ(lèi)——牽涉、牽連,損耗,傷害,負擔,憂患(拖累,勞累,家累);
3.ㄌㄟˊ(léi)——繩索,捆綁(累贅)。
「累」另作「纍」之異體。
「纍」音ㄌㄟˊ(léi)——1.大繩索,作姓氏;2.捆綁、囚繫;纏繞。
「纍纍」作形容詞:
1.繁多、重積的樣子(果實纍纍,負債纍纍)
2.瘦弱、疲憊的樣子(喪容纍纍,色容顛顛。)
3.失意、不得志的樣子(纍纍若喪家之狗。)
4.屢屢(晝纍纍與人兼行,夜則竊齧鬥暴)
「纍纍」亦作「累累」。
另,「絫」為「累」、「纍」之異體。
●棱、稜(被合併簡化作「棱」)
木材的四角交接處稱為「棱」。《說文解字.木部》:「棱,柧也。」「棱」作形容詞義為「威嚴」。《後漢書.卷六六.王允傳》:「允性剛棱疾惡。」
「稜」作名詞指:(1)物體兩面相交所形成的一個頂角。如:稜角。(2)物體面上凸起的條紋。如:稜角。宋.蘇軾〈鹽官部役戲呈同事兼寄述古〉詩:「新月照水水欲冰,夜霜穿屋衣生稜。」(3)威稜:威嚴。《漢書.卷五四.李廣傳》:「是以名聲暴於夷貉,威稜憺乎鄰國。」
●里、裏、裡(被合併簡化作「里」)
「里」用於:鄰里、公里、里程等,國外人名地名譯音中亦使用;
「裏」、「裡」兩字含義相同,傳統以「裏」為正體,「裡」為異體,今臺灣標準國字將「裡」作為正體,故今港臺多用「裡」。
●歷、曆(被合併簡化作「历」)
歷:歷史、經歷、閱歷、歷代、歷年、歷歷在目;
曆:曆法、曆書、日曆、曆象;慶曆四年春。
●漓、灕(被合併簡化作「漓」)
淋漓;灕江。
●煉、鍊(被合併簡化作「炼」)
「鍊」作動詞義為:(1)用火燒或高溫加熱等方法,使物質去除雜質,變得精純或堅硬。通「煉」。如:煉油、提煉。《抱朴子.內篇.金丹》:「黃金入火,百鍊不消。」《元史.卷一○四.刑法志三》:「諸出銅之地,民間敢私鍊者禁之。」漢.王充《論衡.談天》:「銷煉五石補蒼天。」(2)用火久熬,炮製藥石。通「煉」。如:煉藥、煉丹。《文選.江淹.雜體詩.王徵君》:「鍊藥矚虛幌,汎瑟臥遙帷。」(3)斟酌字句使美好精確。如:「鍊字」。唐.杜荀鶴〈閒居書事〉詩:「鬢白祗應秋鍊句,眼昏多為夜抄書。」(4)訓練、磨練。如:「鍛鍊」。《抱朴子.內篇.金丹》:「服此二物,鍊人身體。」唐.孟郭〈小隱吟〉:「鍊性靜棲白,洗情深寄玄。」金屬環相連而成的繩狀物。亦作「鏈」。如:鐵鍊、鎖鍊。
「煉」義為「燒」時不可作「鍊」。如:「真金不怕火煉」。
●了、瞭(被合併簡化作「了」)
「了」音ㄌ丨ㄠˇ(liǎo):了卻,受不了,不甚了了,了解(也作「瞭解」);
「瞭」音ㄌ丨ㄠˇ(liǎo):瞭解、一目瞭然;又音ㄌ丨ㄠˋ(liào):瞭望(不簡化)
●帘、簾(被合併簡化作「帘」)
「帘」用於:酒帘(舊時酒家作店招的旗子);「簾」用於:窗簾,垂簾聽政。
●鹵、滷(被合併簡化作「卤」)
「鹵」作名詞義為:(1)具有鹼性,不適宜耕種的土地。《說文解字.鹵部》:「鹵,西方鹹地也。」(2)自然生成的鹽。《說文解字.鹽部》:「鹽,鹵也。天生曰鹵,人生曰鹽。」《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山東食海鹽,山西食鹽鹵。」(3)大盾。通「櫓」。《戰國策.中山策》:「大破二國之軍,流血漂鹵。」《文選.左思.吳都賦》:「干鹵殳鋋。」李善注引劉逵曰:「干、鹵,皆楯也。」
作姓,如漢代有鹵公孺。
作形容詞義為:(1)粗率、直率。如:粗鹵、鹵莽。(2)愚鈍、笨拙。通「魯」。《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四》:「小臣信頑鹵,僶俛安能追!」《抱朴子.外篇.勖學》:「經術深則高才者洞達,鹵鈍者醒悟。」
作動詞義為「掠奪、強取」。通「擄」。《史記.卷一○六.吳王濞傳》:「今卬等又重逆無道,燒宗廟,鹵御物,朕甚痛之。」裴駰集解引如淳曰:「鹵,抄掠也。」《漢書.卷六九.趙充國傳》:「鹵馬牛羊十萬餘頭,車四千餘兩。」
「滷」僅用於:滷蛋、滷牛肉、滷豆腐。
M
●霉、黴(被合併簡化作「霉」)
作名詞,「霉」、「黴」兩字通用,指衣物、食品等因受溼熱所生的黴菌,有時為灰黑色的小點。如:發霉、長霉。
「霉」作動詞義為「發霉」。《紅樓夢》第四○回:「若有時都拿出來,送這劉親家兩疋,做一個帳子我掛,下剩的配上裡子,做些夾背心給丫頭們穿,白收著霉壞了。」
「黴」作動詞指因發黴而敗壞。如:黴壞。
作形容詞義為「面部黝黑」。《淮南子.脩務》:「神農憔悴,堯瘦臞,舜黴黑,禹胼胝。」
●蒙、矇、濛、懞(被合併簡化作「蒙」)
「蒙」作動詞用於:蒙上一張紙;蒙騙、上下相蒙;「故能使其眾蒙矢石,赴湯火,視死如生。」(《漢書.卷四九.鼂錯傳》)(「冒」之義);蒙您照料,十分感謝;蒙難。
作名詞用於:(1)昏昧無知的心智。如:啟蒙。(2)孩童。如:童蒙。(3)《易經》卦名。六十四卦之一。坎(?)下艮(?)上。進退兩難,不知所適之象。(4)蒙古的簡稱。如:蒙藏。
作姓,如秦朝有蒙恬。
「矇」音ㄇㄥˊ(méng),作名詞指盲人。有眼珠而看不見。《詩經.大雅.靈臺》:「鼉鼓逢逢,矇瞍奏公。」
又音ㄇㄥ(mēng)作動詞用於:別說瞎話矇人。/我能得獎是矇上的。
「濛」作形容詞指下著小雨的樣子。《詩經.豳風.東山》:「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
作動詞義為「籠罩」。唐.武元衡〈和楊弘微春日曲江南望〉詩:「煙濛宮樹晚,花咽石泉流。」《太平廣記.卷四一八.張魯女》:「張魯之女,曾浣衣於山下,有白霧濛身,因而孕焉。」
「懞」音ㄇㄥˊ(méng),作形容詞義為「樸實忠厚」。《管子.五輔》:「敦懞純固,以備禍亂。」《西遊記》第二三回:「那獃子雖是心性愚頑,郤只是一味懞直。」
又音ㄇㄥˇ(měng),用於:懞懂(也作「蒙董」、「蒙懂」、「懵懂」、「瞢懂」)
●彌、瀰(被合併簡化作「弥」)
「彌」作動詞義為:(1)充滿。《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傳》:「於是乎離宮別館,彌山跨谷。」(2)填補。如:彌補。漢.邊讓〈章華臺賦〉:「登瑤臺以回望兮,冀彌日而消憂。」
作副詞用於:(1)更加。如:日久彌新。《論語.子罕》:「仰之彌高,鑽之彌堅。」(2)滿,遍布的。同「瀰」如:煙霧彌漫。
(3)久。如:彌久。(4)遠。《文選.張衡.西京賦》:「前開唐中,彌望廣潒。」
作姓,如宋代有彌遜。
「瀰」不同於「彌」之處在於「瀰」作形容詞義為「水深滿的樣子」。《詩經.邶風.匏有苦葉》:「有瀰濟盈,有鷕雉鳴。」
●面、麵(被合併簡化作「面」)
當面,表面,反面;
麵粉,麵條。此義本作「麪」,因右部「丏」易與「丐」相混淆,故今以「麵」為正體。
●蔑、衊(被合併簡化作「蔑」)
「蔑」用於:侮蔑、輕蔑;誣蔑。微蔑。蔑以復加、蔑不有成。
「衊」作名詞義為「汙血」。《說文解字.血部》:「衊,汙血也。」
作動詞用於:(1)捏造罪名,陷害他人。同「蔑」。如:汙衊、誣衊。(2)塗抹。《新唐書.卷二○五.列女傳.崔繪妻盧傳》:「是夕,出自竇,糞穢衊面。」
N
●昵、暱、嫟(被合併簡化作「昵」)
「昵」作動詞義為「親近」。通「暱/嫟」。如:親昵。《晉書.卷四五.任愷傳》:「(愷)性忠正,以社稷為己任,帝器而昵之,政事多諮焉。」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五上.滇遊日記二》:「其人不習漢語,而素昵彝風,故勾引為易。」《左傳.隱公元年》:「不義不暱,厚將崩。」《文選.李康.運命論》:「叔孫豹之暱豎牛也,禍成於庚宗。」
●念、唸(被合併簡化作「念」)
「念」、「唸」僅在「吟誦、誦讀」之義時通用。如:唸書、唸經、唸咒。「唸」為表「吟誦、誦讀」之專義字,「念」字其他義項均不可作「唸」。
●寧、甯(被合併簡化作「宁」)
「寧」音ㄋㄧㄥˊ(níng),安寧。歸寧(省視、問安);寧家聽候(回家);以寧眾口之囂謗(平息)。寧可、寧死不屈、寧缺毋濫;老當益壯,寧移白首之心(豈、難道);「心之憂矣,寧自今矣。」(《詩經.大雅.瞻卬》)(乃、竟然)。
清朝以南京為江寧府治,故簡稱為「寧」。如:寧漢分裂。今稱為「京」。亦為大陸地區寧夏省之簡稱。
作語氣助詞,無義。如:寧耐。《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賓至如歸,無寧菑害。」
又音ㄋㄧㄥˋ(nìng),作姓,如漢代有寧成。
「甯」音ㄋㄧㄥˋ(nìng),作姓,如周代有甯越。姓名用字為習慣並宜尊重本人,因此典籍中之「甯」姓不得改作「寧」。
又音ㄋㄧㄥˊ(níng),作動詞義為「願、盼望」。通「寧」。《說文解字.用部》:「甯,所願也。」如:甯可、甯願。《漢書.卷二二.禮樂志》:「穰穰復正直往甯。」唐.顏師古.注:「甯,願也。言獲福既多,歸於正道,克當往日所願也。」
●暖、煖(被合併簡化作「暖」)
「暖」音ㄋㄨㄢˇ(nuǎn),用於:春暖花開;暖酒、把手暖一下。
又音ㄒㄩㄢ(xuān),用於「暖暖」、「暖姝」等詞。
(ㄒㄩㄢ ㄒㄩㄢ,xuānxuān)柔順的樣子。《莊子.徐无鬼》:「則暖暖姝姝,而私自說也。」明.張居正〈同望之子文人日立替喜雪〉詩二首之一:「暖暖宮雲綴,飛飛苑雪來。」
(ㄒㄩㄢ ㄕㄨ,xuānshū)柔順的樣子。《莊子.徐无鬼》:「所謂暖姝者,學一先生之言,則暖暖姝姝,而私自說也。」
「煖」為「暖」之異體。
P
●炮、砲(被合併簡化作「炮」)
「炮」音ㄆㄠˊ(páo),作動詞用於:炮烙、烹羊炮羔;炮煉、炮煎。
又音ㄆㄠˋ(pào),作名詞用於:大炮、開炮、高射炮、迫擊炮;鞭炮。亦作「砲」。
又音ㄅㄠ(bāo),作動詞用於:炮羊肉、炮炒雞丁;將鞋子放在爐臺上炮乾。
「砲」不同於「炮」之處在於,「砲」為堪輿風水之術語。書上將地面隆起稱為「墩」,較墩小者稱為「砲」。
●苹、蘋(被合併簡化作「苹」)
「苹」音ㄆㄧㄥˊ(píng),作名詞時:(1)在水面飄浮生長的一種植物。同「萍」。《說文解字.艸部》:「苹,萍也,無根,浮水而生者。」《大戴禮記.夏小正》:「湟潦生苹。」(2)藾蕭,一種古書上的植物,屬白蒿類。《爾雅.釋草》:「苹,藾蕭。」晉.郭璞.注:「今藾蒿也,初生亦可食。」《詩經.小雅.鹿鳴》:「呦呦鹿鳴,食野之苹。」
「蘋」音ㄆㄧㄣˊ(pín),指一種蕨類的隱花植物。蘋科蘋屬。也稱為「白蘋」、「田字草」、「四葉菜」。
又音ㄆㄧㄥˊ(píng),用於「蘋果」。
●凭、憑(被合併簡化作「凭」)
「凭」為「憑」之本字,今正體作「憑」。義為:證明(以媒妁聘定為憑);依據,仗恃(上憑神明之祐,下賴英賢之輔);煩請(憑君莫射南來雁,恐有家書寄遠人);任隨(憑你怎麼說,我也不信)。
●撲、扑(被合併簡化作「扑」)
「撲」作動詞義為:(1)擊打。《淮南子.說林》:「蔭不祥之木,為雷電所撲。」(2)輕拂。唐.岑參〈韋員外家花樹歌〉:「朝回花底恆會客,花撲玉缸春酒香。」(3)(翅膀)在空氣中連續拍擊。如:「那蜻蜓在窗戶上猛撲著翅膀。」(4)拍除。《老殘遊記》第八回:「跟隨人替他把身上雪撲了又撲,然後把驢子牽來,重復騎上,慢慢的行。」(5)向前猛衝。如:飛蛾撲火、撲地而滅。(6)捕捉。唐.杜牧〈秋夕〉詩:「紅燭秋光冷畫屏,輕羅小扇撲流螢。」(7)塗敷、附著。如:撲粉、撲在面上。(8)偷。《喻世明言.卷一五.史弘肇龍虎君臣會》:「這郭大郎因在東京不如意,曾撲了潘八娘子釵子。」(9)以錢擲地賭輸贏。《喻世明言.卷一五.史弘肇龍虎臣君會》:「昨夜迫劃得幾文錢,買這魚來撲,指望贏個錢去養老娘。」
作名詞義為:(1)輕拍或拂拭的工具。如:粉撲、毯撲。(2)刑杖。《後漢書.卷六一.左雄傳》:「孝明皇帝始有撲罰,皆非古典。」(3)圍棋術語。一種圍棋的犧牲打,故意奉送對方一子或兩子,藉以提回遠較此數為多的敵子的手段。
「扑」作動詞義為:(1)擊打。如:鞭扑。《史記.卷八六.刺客傳.荊軻傳》:「(高漸離)舉筑扑秦皇帝,不中。」(2)擊敗。通「仆」。《史記.卷四.周本紀》:「秦破韓魏,扑師武。」裴駰集解引徐廣曰:「扑,一作仆。」
作名詞指戒尺或刑杖。《書經.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漢書.卷三一.陳勝項籍傳》 :「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扑以鞭笞天下。」
●朴、樸(被合併簡化作「朴」)
「朴」用於:朴刀,朴樹,「秋蜩不食,抱朴以長吟」,「材朴委積兮」;「朴」作姓音ㄆ丨ㄠˊ(piáo);
「樸」用於:樸素,樸實。
●仆、僕(被合併簡化作「仆」)
「仆」作「向前倒下」之義,如:前仆後繼;「僕」用於:僕人,奴僕,公僕;古官名有「僕射」。
Q
●戚、慼(被合併簡化作「戚」)
「戚」音ㄑㄧ(qī),作名詞義為:(1)親屬。如:近戚、遠戚、親戚。(2)武器名。即斧,亦可作為舞具。《詩經.大雅.公劉》:「弓矢斯張,干戈戚揚。」《禮記.明堂位》:「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3)悲哀、悲傷、憂傷。亦作「慼」。唐.韓愈〈爭臣論〉:「若越人視秦人之肥瘠,忽焉不加喜戚於其心。」《左傳.僖公十五年》:「二三子何其慼也。寡人之從君而西也。」
作姓,如明代有戚繼光。
又音ㄘㄨˋ(cù),作形容詞義為「急迫、緊迫」。同「促」。《周禮.冬官考工記》:「不微至,無以為戚速也。」
●淒、悽(被合併簡化作「凄」)
「淒」作形容詞義為:(1)雲雨興起的樣子。《說文解字.水部》:「淒,雨雲起也。」(2)寒冷。如:淒風苦雨。《詩經.邶風.綠衣》:「絺兮綌兮,淒其以風。」唐.陸海〈題奉國寺〉詩:「新秋夜何爽,露下風轉淒。」(3)悲傷。通「悽」。唐.李白〈折楊柳〉詩:「美人結長想,對此心淒然。」清.洪昇《長生殿》第二六齣:「淒涼,帶麩連麥,這飯兒如何入嗓?」《說文解字.心部》:「悽,痛也。」如:悽慘、悲悽。《楚辭.屈原.遠遊》:「意荒忽而流蕩兮,心愁悽而增悲。」《文選.江淹.別賦》:「是以行子腸斷,百感悽惻。」
●千、韆(被合併簡化作「千」)
一千,千秋基业;鞦韆(古作「秋千」)。
●簽、籤(被合併簡化作「签」)
「簽」作動詞用於:簽名、簽字、簽押。
作名詞指作為標示之用的小紙條。通「籤」。如:標簽、浮簽、簽條。
「籤」僅作名詞,義為:(1)一種占卜用具。用來求神問佛、占卜吉凶的細長竹條。如:抽籤、求籤。(2)可書寫文字,作為標記之用的紙片。通「簽」。如:書籤、標籤。(3)用竹子或木材製成的尖細條狀物。通「扦」。如:牙籤、竹籤。(4)一種賭博用具。其上刻有骨牌點,視點數多寡以決勝負。也稱為「籤子」、「籤兒」。
●縴、纖(被合併簡化作「纤」)
「縴」音ㄑㄧㄢˋ(qiàn),指拉船前進的粗繩。如:拉縴、縴繩。
「纖」音ㄒㄧㄢ(xiān),作形容詞義為:(1)細小、輕微。如:纖細、纖塵不染。(2)柔美細長。如:纖手。晉.陸機〈日出東南隅行〉:「馥馥芳袖揮,泠泠纖指彈。」(3)節儉、吝嗇。《管子.五輔》:「纖嗇省用,以備饑饉。」《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周人既纖,而師史尤甚。」
作名詞指精美細緻的絲織品。《楚辭.宋玉.招魂》:「被文服纖,麗而不奇些。」《文選.班固.東都賦》:「恥纖靡而不服,賤奇麗而弗珍。」
●槍、鎗(被合併簡化作「枪」)
「槍」音ㄑㄧㄤ(qiāng)作名詞通「鎗」,用於:長槍,步槍、手槍、散彈槍、槍炮彈藥;焊槍、煙槍、水槍、電子槍;連開三槍。
作姓,如漢代有槍傳。
作動詞義為「碰撞」。《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見獄吏則頭槍地,視徒隸則心惕息。」
又音ㄔㄥ(chēng),用於:ㄔㄢˊ ㄔㄥ(chánchēng),彗星的別名。《爾雅.釋天》:「彗星為欃槍。」
「鎗」又音ㄔㄥ(chēng),用於形容敲擊金、鐘的聲音。《後漢書.卷六○上.馬融傳》:「鍠鍠鎗鎗,奏於農郊大路之衢。」作名詞為一種三足鼎,古代多用作溫酒器。《南齊書.卷三八.蕭赤斧傳》:「陛下前欲壞酒鎗,恐宜移在此器也。」《南史.卷七三.孝義傳上.潘綜傳》:「少為邵吏,母好食鎗底飯。」
●強、彊(被合併簡化作「强」)
「強」、「彊」不同之處在於「彊」音ㄑㄧㄤˊ(qiáng)做名詞指硬弓。《說文解字.弓部》:「彊,弓有力也。」又作姓,如漢代有彊華。其他義項「強」、「彊」二字並無差異,「彊」、「強」古今字,「彊」為本字。
●勤、懃(被合併簡化作「勤」)
「勤」、「懃」作動詞與形容詞時互通。不同之處在於「懃」不作副詞,「勤」作副詞用於:勤耕、勤讀;勤換洗之類。
「勤」作名詞義為:(1)勞苦的事。《燕丹子.卷下》:「軻出衛都,望燕路,歷險不以為勤,望遠不以為遐。」晉.陶淵明〈詠三良詩〉:「服勤盡歲月,常恐功愈微。」(2)職務、工作。如:內勤、值勤、地勤。
二字均可作姓,如唐代有勤曾;宋代有懃鉉。
●秋、鞦(被合併簡化作「秋」)
秋季;鞦韆。
●球、毬(被合併簡化作「球」)
「球」義為:(1)美玉。《說文解字.玉部》:「球,玉也。」《書經.禹貢》:「厥貢惟球、琳、瑯玕浮于積石,至于龍門西河,會于渭汭。」(2)玉製的打擊樂器。《書經.益稷》:「戛擊鳴球,摶拊琴瑟以詠。」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原道》:「泉石激韻,和若球鍠。」
其他例詞如:球體;地球、彩球、煤球、紅血球;籃球、棒球、乒乓球、橄欖球;兩球毛線、兩球冰淇淋。
「毬」義為:(1)一種古代遊戲時所用的圓球。以皮為之,中實以毛,供拍擊、投擲、踢蹴之用。唐.白居易〈洛橋寒食日作十韻〉:「蹴毬塵不起,潑火雨新晴。」(2)泛指圓形成團的物體。如:花毬、絲毬。唐.姚合〈對月〉詩:「一片黑雲何處起,皁羅籠卻水精毬。」元.關漢卿《望江亭》第一折:「誰家美女顏如玉,綵毬偏愛擲貧儒。」此義與「球」近似。
●曲、麴、麯(被合併簡化作「曲」)
「曲」用於:彎曲(ㄑㄩ,qū),戲曲(ㄑㄩˇ,qǔ)等等。
可用來釀酒的「麴」(ㄑㄩ,qū)也稱為「酒母」、「酒麴」。此義異體作「麯」。
「麴」可作姓,如晉代有麴崇裕。
●蜷、踡(被合併簡化作「蜷」)
「蜷」作形容詞指爬蟲身體扭曲的樣子。《廣韻.平聲.先韻》:「蜷,蟲形詰屈。」
作動詞義為「縮伏、屈曲、拳曲」。亦作「踡」如:「小貓吃飽後,蜷在沙發上睡著了。」明.李時珍《本草綱目.卷五一.獸部.風貍》:「晝則踡服不動如蝟,夜則因風騰躍甚捷。」《聊齋志異.卷二.蓮香》:「踡其體不盈二尺。」
R
●睿、叡
「睿」作形容詞義為:(1)明智的、聰明的、佳美的。通「叡」。如:聰明睿智。宋.蘇軾〈賈誼論〉:「是故非聰明睿哲不惑之主,則不能全其用。」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誄碑》:「觀其憖遺之切,嗚呼之歎,雖非叡作,古式存焉。」(2)古代頌揚天子的明智,故用以稱與天子有關的。如:睿旨、睿謨。
作名詞指通達事理的才智。《書經.洪範》:「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
S
●洒、灑(被合併簡化作「洒」)
「洒」音ㄘㄨㄟˇ(cuǐ),作形容詞義為「高峻」。《詩經.邶風.新臺》:「新臺有洒,河水浼浼。」漢.毛亨.傳:「洒,高峻也。」
又音ㄒㄧˇ(xǐ),作動詞義為「洗滌」。同「洗」。《說文解字.水部》:「洒,滌也。」《孟子.梁惠王上》:「南辱於楚,寡人恥之,願比死者壹洒之。」
又音ㄒㄧㄢˇ(xiǎn),作形容詞:(1)深峻。《爾雅.釋丘》:「望厓洒而高岸。」(2)肅敬。《禮記.玉藻》:「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
又音ㄙㄚˇ(sǎ),用於:(ㄙㄚˇ ㄐㄧㄚ,sǎjiā)宋元時關西一帶人的自稱。元.李直夫《虎頭牌》第三折:「(外扮曳剌上云)洒家是關西曳剌……。」《水滸傳》第三回:「洒家是經略府提轄,姓魯諱個達字。」
「灑」音ㄙㄚˇ(sǎ),作動詞用於:灑水掃地;湯灑了、花生灑了一地;灑釣投網(拋、投);揮灑。
作形容詞指自然不受拘束。如:灑脫、瀟灑。
●澀、濇(被合併簡化作「涩」)
「澀」作形容詞用於:粗澀、輪軸發澀;晦澀,「文章平易者多淺近,淵深者多艱澀。」(《宋史.卷三八○.勾龍如淵傳》);「王右軍少時甚澀訥。」(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輕詆》)(說話遲鈍不流利);酸澀、這李子好澀。
「濇」作形容詞義為「不光滑、不順暢」。《聊齋志異.卷六.雲翠山》:「山路濇,母如此蹜蹜,妹如此纖纖,何能便至?」
●膻、羶(被合併簡化作「膻」)
「膻」音ㄕㄢ(shān)時與「羶」相同,指羊身上的臊味。《集韻.平聲.仙韻》:「羴,《說文》,羊臭也,或作羶..、膻。」《列子.周穆王》:「王之嬪御,膻惡而不可親。」《廣韻.平聲.仙韻》:「羶,羊臭也。」宋.陸游〈書事〉詩:「醪酒芳醇偏易醉,胡羊肥美了無羶。」
「膻」又音ㄉㄢˋ(dàn),用於:(ㄉㄢˋ ㄓㄨㄥ,dànzhōng)中醫上指:(1)位於前胸正中,即左右兩乳正中間的部位。(2)位於膻中中央的穴道。多用以治療咳嗽、哮喘等。
●舍、捨(被合併簡化作「舍」)
宿舍(ㄕㄜˋ,shè);捨棄,施捨(ㄕㄜˇ,shě)。
●升(昇)、陞(被合併簡化作「升」)
「升」用作容量單位;「太阳升起」用「昇」、「升」均可;「升官、提拔升遷」在唐以前用「升」,唐以後用「陞」,今多用「升」。
●溼、濕(被合併簡化作「湿」)
「濕」音ㄕ(shī)時與「溼」同。
「濕」又音ㄒㄧˊ(xí),指低溼的地方。《集韻.入聲.緝韻》:「隰,《說文》:『坂下溼也。』或作濕。」
●適、适(被合併簡化作「适」)
「适」音ㄍㄨㄚ(guā),又音ㄎㄨㄛˋ(kuò),義為「迅速」。《說文解字.辵部》:「适,疾也。」大陸推行簡化字,將「适」代替「適」(ㄕˋ,shì),「适」之本義遂湮沒。
●術、术(見Z术)
●松、鬆(被合併簡化作「松」)
松樹、青松;鬆散,蓬鬆,輕鬆。
●搜、蒐(被合併簡化作「搜」)
「搜」作動詞義為:(1)找尋、尋求。《漢書.卷六.武帝紀》:「秋,閉城門大搜,發謫戌屯五原。」《聊齋志異.卷一.狐嫁女》:「已而主人斂酒具,少一爵,冥搜不得。」(2)檢查、檢點。如:搜身。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三本.第二折》:「不肯搜自己狂為,只待要覓別人破綻。」
「蒐」作名詞:(1)茜草,可作染料。《說文解字.艸部》:「蒐,茅蒐,茹慮。人血所生,可以染絳。」《山海經.中山經》:「其陽多玉,其陰多蒐。」(2)古代稱春天或秋天的打獵為「蒐」。《左傳.隱公五年》:「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
作動詞義為:(1)狩獵。《穀梁傳.昭公八年》:「秋,蒐于紅。」(2)聚集。《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二人役歸一人,簡兵蒐乘。」(3)尋求。《宋史.卷一六四.職官志四》:「以稱朝廷蒐補闕軼,緝熙彌文之意。」(4)隱藏。《左傳.文公十八年》:「靖譖庸回,服讒蒐慝。」
●蘇、甦、囌(被合併簡化作「苏」)
「蘇」作名詞用於:紫蘇(脣形科紫蘇屬,一年生草本。莖葉色紫,夏秋開紅或淡紅色花。葉與果實可入藥,並供食用。為我國特產);流蘇,「金蘇翠幄,玉案象牀。」(南朝梁.簡文帝〈七勵〉);江蘇省的簡稱;蘇州的簡稱。如:「上有天堂,下有蘇杭。」亦姓,如宋代有蘇軾。
作動詞用於:甦醒、死而復生。同「穌」。「晉人獲秦諜,殺諸絳市,六日而蘇。」(《左傳.宣公八年》);睡醒。「東窗未明塵夢蘇,呼童結束登征途。」(唐.杜荀鶴〈早發〉詩);獲救、緩解。如:「徯予后,后來其蘇。」(《書經.仲虺之誥》);「落日心猶壯,秋風病欲蘇。」(唐.杜甫〈江漢〉詩);割草。「樵蘇後爨,師不宿飽。」(《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傳》)
「甦」只用於動詞,義為「蘇醒、死而復生。」為專義字,此義今多用「甦」字。如:「夫人聞語,仆地諕倒。紅娘與鶯鶯連救,多時稍甦。」(《董西廂》卷二)
「囌」用於:(ㄌㄨ ㄙㄨ,lūsū)——(1)說話叨絮不休。如:「趕緊走吧!別嚕囌個沒完沒了。」(2)事情繁雜瑣碎。如:「原以為簡單的事,沒想到做起來卻這麼嚕囌。」
●酸、痠(被合併簡化作「酸」)
「痠」僅作形容詞,義為「酸痛、微痛無力」。亦作「酸」。如:腰痠、腿痠。
此義之外,「酸」字其他義項均不可作「痠」。
●蓑、簑(被合併簡化作「蓑」)
「蓑」、「簑」二字作名詞時相同,指用草或棕櫚葉做成的雨衣。詩經.小雅.無羊》:「爾牧來思,何蓑何笠。」漢.毛亨.傳:「蓑,所以備雨。」唐.柳宗元〈江雪〉詩:「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清史稿.卷八三.禮志二》:「黛耜青箱,畚鎛簑笠,咸寓知民疾苦至意。」
「蓑」作動詞義為「以草覆蓋」。《公羊傳.定公元年》:「三月,晉人執宋仲幾于京師。仲幾之罪何?不蓑城也。」漢.何休.注:「若今以草衣城是也。」此義不可作「簑」。
T
●它、牠(被合併簡化作「它」)
「它」音ㄊㄚ(tā),作名詞指蛇。《玉篇.它部》:「它,蛇也。」
又為無生物的第三身指稱詞(代詞)。專指人以外的無生物。如:「這是塊石頭,你踢了它,對你有何好處?」
作形容詞義為「異、別的」。如:「它山之石」、「敢有它志」。
又音ㄊㄨㄛˊ(tuó),橐它:駱駝。《漢書.卷九六.西域傳上.鄯善國傳》:「民隨畜牧逐水草,有驢馬,多橐它。」
「牠」音ㄊㄚ(tā),指動物的第三人稱代名詞。如:「那牛好可憐,你不要再打牠了!」
●拓、搨(被合併簡化作「拓」)
「拓」音ㄊㄨㄛˋ(tuò),作動詞用於:開拓、拓展;拓荒。
又音ㄊㄚˋ(tà),指用紙墨摹印碑刻、銅器、甲骨等。如:拓印、拓本。
「搨」音ㄊㄚˋ(tà),指以紙墨摹印版刻碑帖。如:搨摹、搨本。唐.王建〈原上新居〉詩一三首之一一:「古碣憑人搨,閒詩任客吟。」如明確為摹印版刻碑帖,宜用「搨」;在「摹印」之義上通「拓」。
吳語中,「搨」指隨便的寫寫畫畫。《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免不得是沈石田、文衡山、祝枝山搨子幾筆,便直上兩數銀子。」
又音ㄊㄚ(tā),指流汗溼透衣服貼在身上。如:「溼透的汗衫搨在身上了!」
●台、臺、檯、颱(被合併簡化作「台」)
1.天台[山名又地名,音ㄊㄞ(tāi)];
2.第一人称代词,星宿名。三台、兄台、台甫、兄台;
3.亭臺樓閣,舞臺;臺鑒;
4.寫字檯;
5.颱風。
「台」是簡化字嗎?、從「臺」說起】
●苔、薹(被合併簡化作「苔」)
苔蘚、青苔;蒜薹、薹笠。(「薹」為高莖植物)
●壇、罈(被合併簡化作「坛」)
「壇」用於:天壇、地壇、祭日於壇;登壇拜將;壇場、神壇、七星壇、設壇禮佛;花壇;文壇、影壇、體壇;
「罈」用於:罈子、酒罈、醃菜罈;兩罈好酒。
另,「埮、墵、墰、壜、罎」等,均為「罈」之異體字。
●歎、嘆(被合併簡化作「叹」)
「歎」作動詞義為:(1)心中喜悅,發而吟詠。如:吟歎、詠歎。《禮記.樂記》:「清廟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歎,有遺音者矣。」(2)讚美、稱讚。通「嘆」。如:歎賞,嘆為觀止。《禮記.郊特牲》:「賓入大門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卒爵而樂闋,孔子屢歎之。」漢.鄭玄.注:「美此禮也。」漢.無名氏〈四坐且莫諠〉詩:「從風入君懷,四坐莫不歎。」《浮生六記.卷五.中山紀歷》:「慶雲見於西方,……觀者莫不嘆為奇瑞。」(3)嘆息;呼出長氣,以發抒心中的憂悶感傷。通「嘆」。如:悲歎、嗟歎、哀嘆、感嘆、仰天長嘆、嘆息。《詩經.王風.中谷有蓷》:「有女仳離,嘅其嘆矣!嘅其嘆矣,遇人之艱難矣!」《封神演義》第一回:「上天垂象皆如此,徒令英雄歎不平。」
作名詞為古代的一種詩歌體裁。如《樂府詩集》收有〈古遺歎〉、〈昭君歎〉等是。
●糖、醣
「糖」用於:蔗糖、葡萄糖;花生糖、情人糖;白糖、紅糖、冰糖。糖水、糖衣;糖味、糖舌蜜口。
「醣」有機化合物中的類碳水化合物,一般可分為單醣、雙醣、三醣和多醣。如葡萄糖、蔗糖、乳糖、澱粉等。
●涂、塗(被合併簡化作「涂」)
「涂」用於水名或作姓氏等。涂月,即農曆十二月;涂吾,水名,見《山海經北山經》;道路之義一般也可用「涂」,与「途」通用,通「塗」;
「塗」用於:生靈塗炭,塗改,塗抹、塗鴉、塗擦等。「塗」也作為姓氏使用。
●團、糰(被合併簡化作「团」)
「團」作名詞用於:粉團、紙團、蒲團、麵團;社團、馬戲團、旅行團、合唱團;疑團、冷氣團、星團;一團毛線、兩團泥巴;
作動詞用於:團泥球、團紙團;團結;「舊日做下的衣服件件小,眼謾眉低胸乳高,管有兀誰廝般著,我團著這妮子做破大手腳。」(《董西廂》卷六)(「估量、猜度」之義)。
「糰」指以米或粉等製成的圓球形食品。如:飯糰、湯糰、糯米糰。
●托、託(被合併簡化作「托」)
「託」僅作動詞,與「托」作動詞時部分義項相通。如:託售、託兒所(托兒所);託付、委託;請託、懇託;推託、假託(推托、假托);託福(托福)、託庇。
「托」作動詞時不可作「託」之例,如:托著茶盤、托腮;托球;下面托一層毛毯;襯托、烘雲托月。
「托」作名詞指承受東西的座子。如:槍托、花托、茶托兒、盞托。
作量詞指計算真空壓力的單位。為英語torr之音譯。一毫米水銀柱的壓力為一托。
作姓,如清代有托津。
W
●玩、翫(被合併簡化作「玩」)
「玩」音ㄨㄢˋ(wàn),作動詞用於:玩世不恭、玩人喪德,玩物喪志;賞玩,玩月談文;「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易經.繫辭上》)(「研習」之義)。
作名詞用於:古玩、珍玩、奇玩。
又音ㄨㄢˊ(wán),作動詞用於:出去玩、玩得非常高興;玩皮球、玩橋牌、玩躲貓貓;玩手腕兒、玩弄感情、玩花招。
作名詞用於:玩具、玩偶。
「翫」音ㄨㄢˋ(wàn),僅作動詞,義為:(1)安於習慣而鬆懈、輕忽。《左傳.僖公五年》:「晉不可啟,寇不可翫。」《晉書.卷三○.刑法志》:「習翫所見而忽異聞,或未能咸服。」(2)戲弄。通「玩」。《左傳.昭公二十年》:「水懦弱,民狎而翫之,則多死焉。」《荀子.禮論》:「尒則翫,翫則厭,厭則忘。」(3)觀賞。通「玩」。《文選.張衡.東京賦》:「是以西匠營宮,目翫阿房。」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辨騷》:「可謂鑒而弗精,翫而未覈者也。」(4)研習。通「玩」。《文選.嵇康.琴賦.序》:「余少好音聲,長而翫之。」《後漢書.卷一八.臧宮傳.論曰》:「斯誠雄心尚武之幾,先志翫兵之日。」
●挽、輓(被合併簡化作「挽」)
「挽」作動詞義為:(1)拉、引。如:挽車。唐.杜甫〈前出塞〉詩九首之六:「挽弓當挽強,用箭當用長。」(2)捲起。宋.蘇軾〈送周朝議守漢州〉詩:「召還當有詔,挽袖謝鄰里。」(3)繫、盤結。通「綰」。如:挽髮。《老殘遊記》第九回:「道士挽了個髻,叫人一望而知……是道士。」
作形容詞義為「哀悼死者的」。通「輓」。如:「挽歌」、「挽聯」、「挽詞」。
「輓」作動詞義為:(1)拉引。《說文解字.車部》:「輓,引車也。」《左傳.襄公十四年》:「夫二子者,或輓之,或推之,欲無人得乎。」明.徐光啟《農政全書.卷十八.水利.利用圖譜》:「犁轅貫以橫木,二人扶之,可使數牛輓行。」(2)運轉、運輸。《史記.卷五五.留侯世家》:「諸侯安定,河、渭漕輓天下,西給京師。」《漢書.卷五二.韓安國傳》:「又遣子弟乘邊守塞,轉粟輓輸,以為之備。」
作形容詞義為:(1)哀悼死人的。如:輓聯、輓辭、輓歌。(2)晚。通「晚」。《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必用此為務,輓近世塗民耳目,則幾無行矣。」
●万、萬(被合併簡化作「万」)
「万」用於複姓「万俟」(ㄇㄛˋㄑ丨ˊ,mòqí);其它一律写作「萬」,例如:萬歲,萬紫千紅等。
●為、爲(被合併簡化作「为」)
正體「爲」之出現早於「為」,「為」字初作俗字,後來與「爲」並用。今港臺多用「為」,「爲」之使用漸少。
●喂、餵、餧(被合併簡化作「喂」)
「喂」作動詞通「餵」。即「餵養」之義。如:喂鳥、喂豬。
「餵」僅作動詞,異體作「餧」。用於:餵奶、餵飯;餵雞、餵豬。
●捂、摀
「捂」義為:(1)逆,對面。《儀禮.既夕禮》:「若無器,則捂受之。」唐.賈公彥.疏:「捂即逆也,對面相逢受也。」(2)牴觸。明.張自烈《正字通.手部》:「捂,相抵觸也。」唐.柳宗元〈送元十八山人南遊序〉:「又況楊、墨、申、商、刑名、縱橫之說,其迭相訾毀抵捂不合者,可勝言耶。」(3)遮掩、遮擋。如:「縱有千隻手,難捂萬人口。」
「摀」義為:(1)遮掩。如:摀住眼睛、摀上嘴巴。(2)密封起來,使其不透氣。如:「放在罐子裡摀幾天。」
X
●溪、谿(被合併簡化作「溪」)
兩字音同形似義近。「谿」有溪澗、山谷兩義;而「溪」則指山谷或平原中的水流。
●系、係、繫(被合併簡化作「系」)
系:聯屬關係(世系湮遠);大學中設於「院」以下的科別(中文系);自成體統的(實數系);姓氏;承續(系唐統,接漢緒);懸掛(群言系於口,而研摭是非)。
係:綑綁,同「繫」(係累其子弟);關聯(關係);是(確係事實);牽涉(干係);續(係嗣)。
繫(ㄒ丨ˋ,xì):聯綴(以九兩繫邦國之民);綁束(自擇美者,繫以絳紗);拴住(枝低繫客舟);懸掛(取金印如斗大,繫肘後)囚拘(妻子皆收繫)。繫(ㄐ丨ˋ,jì):綁紮(繫鞋帶)。
「系」、「係」同音而義殊:「系」、「係」表連著義時可通,但習慣上「系統」、「系別」不作「係」,「關係」、「干係」不作「系」。
●轄、舝(被合併簡化作「辖」)
「轄」作名詞指貫穿車軸的金屬鍵,以防輪子脫落。亦作「舝」。《漢書.卷九二.游俠傳.陳遵傳》:「取客車轄投井中。」《說文解字.舛部》:「舝,車軸耑鍵也。」清.段玉裁.注:「以鐵豎貫軸頭而制轂如鍵閉然。」《詩經.小雅.車舝》:「間關車之舝兮,思孌季女逝兮。」
作動詞義為「管理、治理」。如:管轄、轄治。
●咸、鹹(被合併簡化作「咸」)
作「全」、「都」之義用「咸」,如:少长咸集、咸受其益;年号(咸亨、咸豐)、地名(咸宁)中亦用「咸」;作姓用咸字;
「鹹」用於:鹹淡,鹹菜等。
●弦、絃(被合併簡化作「弦」)
「弦」作名詞義為:(1)緊繫在弓上的索、線,具有彈性。即弓弦。同「絃」。如: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唐.李商隱〈錦瑟〉詩:「錦瑟無端五十絃,一絃一柱思華年。」(2)張於樂器上的絲、線,可用於彈奏發出樂音。如:琴弦、箏弦。(3)半圓形的月亮。如:上弦、下弦。唐.杜甫〈初月〉詩:「光細弦初上,影斜輪未安。」(4)弦樂或弦樂器的簡稱。同「絃」。如:弦歌不輟。晉.王羲之〈三月三日蘭亭詩序〉:「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三國魏.嵇康〈聲無哀樂論〉:「故哀思之情表於金石,安樂之象形於管絃也。」(5)數學上指圓周或曲線上任意二點的連接線段。(6)作姓,如春秋時鄭國有弦高。(7)比喻妻子。亦作「絃」。如:斷弦、續弦。
作動詞義為:(1)彈奏弦樂器。《莊子.讓王》:「上漏下溼,匡坐而弦。」(2)彎曲。《易經.繫辭下》:「弦木為弧,剡木為矢。」
「絃」義為「音調、音律」時不同於「弦」。唐.李頎〈聽董大彈胡笳聲兼寄語弄房給事〉詩:「先拂商絃後角羽,四郊秋葉驚摵摵。」
●向、嚮(被合併簡化作「向」)
「向」作「過去」「以往」解時,通「鄉」;作「方位「解時,通「嚮」。但「嚮往」不可作「向往」,「嚮」字著重在方向。
●凶、兇(被合併簡化作「凶」)
「凶」作形容詞用於:凶惡殘暴;凶兆、凶信;凶年、凶歲;雨勢很凶、哭得很凶、鬧得很凶。
作名詞義為:(1)不祥、災禍。如:趨吉避凶。《詩經.王風.兔爰》:「我生之後,逢此百凶,尚寐無聰。」(2)殘暴的惡人。《隋書.卷七○.李密傳》:「宜當廓清天下,誅剪群凶。」漢.曹操〈蒿里行〉:「關東有義士,興兵討群凶。」
作動詞義為「恐懼、懼怕」。通「兇」。《國語.晉語一》:「敵入而凶,救敗不暇。」
「兇」作動詞義為「驚擾、恐懼不安」。《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曹人兇懼。」
作形容詞義為「凶惡」。通「凶」。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自新》:「周處年少時,兇彊俠氣,為鄉里所患。」
●須、鬚(被合併簡化作「须」)
必須,須知;鬍鬚。
●吁、籲(被合併簡化作「吁」)
「吁」音ㄒㄩ(xū):長吁短歎;「籲」音ㄩˋ(yù),用於:呼籲,籲請,率籲眾慼。
●璇、璿(被合併簡化作「璇」)
「璇」作名詞義為:(1)美玉。《山海經.大荒西經》:「爰有甘華、甘柤、白柳、視肉、三騅、璇瑰。」(2)星名。北斗七星的第二顆星。《宋史.卷四九.天文志二》:「魁第一星曰天樞,……二曰璇,法星,主地。」
作形容詞義為「如美玉般的」。如:璇宮。《文選.鮑照.蕪城賦》:「璇淵碧樹,弋林釣渚之館。」
「璿」為美玉。《山海經.海內經》:「三水出焉,爰有黃金璿瑰。」
●旋、鏇(被合併簡化作「旋」)
「旋」、「鏇」音ㄒㄩㄢˋ(xuàn)時,僅「溫酒」之義上二字相通。此外二字其他義項均不相通。
●炫、衒(被合併簡化作「炫」)
「炫」作形容詞指光彩閃耀的樣子。如:炫炫。《文選.司馬相如.長門賦》:「五色炫以相曜兮,爛耀耀而成光。」
作動詞義為:(1)照耀、照亮。如:光彩炫目。《文選.左思.吳都賦》:「光色炫晃。」(2)誇耀、顯示。如:炫耀、自炫其力。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頌讚》:「降及品物,炫辭作翫。」
「衒」作動詞義為:(1)沿街叫賣、販賣。《楚辭.屈原.天問》:「妖夫曳衒,何號于市?」宋.蘇軾〈種茶〉詩:「千團輸太官,百餅衒私鬥。」(2)炫示、誇耀。如:自衒。唐.柳宗元〈梓人傳〉:「不衒能,不矜名。」
作形容詞指自我誇耀推薦的。如:衒女、衒士。
●勛、勳(被合併簡化作「勋」)
「勳」為「勛」之異體,但做人名時不可改作「勛」,如清末民初的張勳。
●熏、燻(被合併簡化作「熏」)
「熏」、「燻」僅於「煙火向上冒升」之義可互通使用,兩字其他義項均不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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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菸(被合併簡化作「烟」)
「菸」音ㄧㄢ(yān),作名詞常用於:香菸、抽菸、雪茄菸。此義亦作「煙」,「煙」字其他義項均不可作「菸」。
「菸」又音ㄩˊ(yú),義為「枯萎」。宋.司馬光〈論張堯佐除宣徽史狀〉:「盛夏日方中而灌之,瓜不旋踵而菸敗。」(不簡化)
●巖、岩(被合併簡化作「岩」)
「巖」作名詞義為:(1)高峻的山崖。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容止》:「王安豐雙目爛爛如巖下電。」唐.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詩:「千巖萬轉路不定,迷花倚石忽已瞑。」(2)洞穴、山洞。《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招賢進能,顯巖穴之士。」宋.歐陽修〈醉翁亭記〉:「若夫日出而林霏開,雲歸而巖穴暝。」
作形容詞義為:(1)高峻。《孟子.盡心上》:「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2)險要。《左傳.隱公元年》:「制,巖邑也。」
「岩」僅作名詞,義為:(1)同「巖」。如:岩石、岩洞。(2)構成地殼的石質,多為礦物的集合體。如:火成岩、沉積岩、花岡岩。
●嚥、咽(被合併簡化作「咽」)
「咽」音ㄧㄢ(yān),用於「咽頭」、「咽喉」等詞。
又音ㄧㄢˋ(yàn),作動詞義為:(1)吞嚥,吞食。同「嚥」。如:狼吞虎嚥、細嚼慢嚥。唐.李白〈早望海霞邊〉詩:「一餐嚥瓊液,五內發金沙。」《兒女英雄傳》第八回:「被張金鳳罵得眼淚往肚子裡咽,被那王八奶奶兒嘔得肝火往頂門上噴。」(2)突然停住不說。《紅樓夢》第八三回:「說到這裡,猛然咽住。」
又音ㄧㄝˋ(yè),作形容詞義為「聲音悲淒滯塞」。如:嗚咽。唐.李白〈憶秦娥.簫聲咽〉詞:「簫聲咽,秦娥夢斷秦樓月。」
作動詞義為「阻塞、填塞」。《洛陽伽藍記.卷三.景明寺》:「車騎填咽,繁衍相傾。」唐.李端〈宿深上人院聽遠泉〉詩:「斷續來方盡,潺湲咽又通。」
●宴、醼(被合併簡化作「宴」)
「醼」作動詞義為「宴飲、宴客」。同「宴」。《集韻.去聲.霰韻》:「醼,合飲也。」《舊唐書.卷五三.李密傳》:「每夜醼飲,諠譁竟夕,使者不以為意。」宋.陸游〈長歌行〉:「何當凱還宴將士,三更雪壓飛狐城。」
作名詞義為「宴席」。同「宴」。如:赴宴、設宴款待、鴻門宴。唐.杜甫〈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詩:「賜浴皆長纓,與宴非短褐。」唐.方干〈上杭州姚郎中〉詩:「春遊下馬皆成醼,吏散看山即有詩。」
「宴」字義較廣,不同於「醼」之義項如下——
作形容詞義為:(1)安逸、安閒。《說文解字.宀部》:「宴,安也。」《左傳.閔公元年》:「宴安酖毒,不可懷也。」唐.孔穎達.正義:「宴安,自逸,若酖毒之藥。」(2)快樂。《詩經.邶風.谷風》:「宴爾新昏,如兄如弟。」《左傳.成公二年》:「衡父不忍數年之不宴,以棄魯國。」晉.杜預.注:「宴,樂也。」
作動詞另有「安居、休息」之義。《漢書.卷四八.賈誼傳》:「少保,少傅,少師,是與太子宴者也。」唐.顏師古.注:「宴謂安居。」
作副詞義為「安閒」。如:宴居。宋.蘇軾〈應夢觀音贊〉:「稽首觀音,宴坐寶石。」
●夭、殀(被合併簡化作「夭」)
「夭」音ㄧㄠ(yāo),作名詞義為:(1)稚嫩的動植物。《詩經.檜風.隰有萇楚》:「隰有萇楚,猗儺其枝。夭之沃沃,樂子之無知。」《國語.魯語上》:「且夫山不槎櫱,澤不伐夭。」(2)災禍。《詩經.小雅.正月》:「民今之無祿,天夭是椓。」《後漢書.卷六○下.蔡邕傳》:「速速方轂,夭夭是加。」
作形容詞義為「茂盛的樣子」。《書經.禹貢》:「厥草惟夭,厥木惟喬。」《詩經.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夭」又音ㄧㄠˇ(yǎo),作形容詞義為「屈抑不伸」。《漢書.卷二七.五行志下之上》:「德不試,空言祿,茲謂主窳臣夭,蒙起而白。」
作動詞,此義亦作「殀」:(1)少壯而死。如:夭折。《書經.高宗肜日》:「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絕命。」《文選.束晳.補亡詩》:「人無道夭,物極則長。」《玉篇.歹部》:「殀,歿也。亦作夭。」《孟子.盡心上》:「殀壽不貳,脩身以俟之。」《楚辭.屈原.離騷》:「鮌婞直以亡身兮,終然殀乎羽之野。」(2)摧殘、殘害。《管子.禁藏》:「毋伐木,毋夭英,毋附竿。」唐.張昌齡〈對高潔之士策〉:「山林不夭,風雲以之通氣。」《禮記.王制》:「不麛不卵,不殺胎,不殀夭。」清.龔自珍〈病梅館記〉:「又不可以使天下之民,斫直、刪密,鋤正,以殀梅、病梅為業以求錢也。」
「夭」又音ㄠˇ(ǎo),指幼嫩的動、植物。《集韻.上聲.皓韻》:「夭,少長曰夭。」《國語.魯語上》:「且夫山不槎櫱,澤不伐夭。」三國吳.韋昭.注:「屮木未成曰夭。」《漢書.卷二二.禮樂志》:「眾庶熙熙,施及夭胎。」唐.顏師古.注:「少長曰夭,在孕曰胎。」
●肊、臆
「肊」為胸骨。《說文解字.肉部》:「肊,匈骨也。」
「臆」作名詞義為「胸膛、懷抱」。如:胸臆。唐.杜甫〈哀江頭〉詩:「人生有情淚沾臆,江水江花豈終極?」
作副詞指主觀的、私心猜測的。如:臆度、臆想、臆測。宋.蘇軾〈石鐘山記〉:「事不目見耳聞,而臆斷其有無可乎?」
●殷、慇(被合併簡化作「殷」)
「殷」音ㄧㄣ(yīn),作名詞指朝代名,即「殷商」。作姓,如唐代有殷令名。
作形容詞義為:(1)盛大。《書經.洛誥》:「王肇稱殷禮,祀于新邑。」(2)富足、富裕。如:殷富、殷實。《後漢書.卷三一.杜詩傳》:「廣拓土田,郡內比室殷足。」
作副詞義為:(1)情意深厚、周到。通「慇」。如:「殷切期望」、「招待甚殷」。(2)眾多。《詩經.鄭風.溱洧》:「士與女,殷其盈也。」
又音ㄧㄢ(yān),指紅黑色的。《廣韻.平聲.山韻》:「殷,赤黑色。」唐.白居易〈遊悟真寺詩〉:「白珠垂露凝,赤珠滴血殷。」
又音ㄧㄣˇ(yǐn),形容雷聲。《集韻.上聲.隱韻》:「殷,雷聲。」《詩經.召南.殷其靁》:「殷其靁,在南山之陽。」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四下.黔遊日記二》:「雷聲殷殷,天色以雲幕而暗。」
作動詞義為「震動」。《漢書.卷五七.司馬相如傳上》:「車騎雷起,殷天動地。」唐.杜甫〈大雲寺贊公房〉詩四首之三:「梵放時出寺,鍾殘仍殷床。」
「慇」音ㄧㄣ(yīn),作形容詞義為「傷痛」。《說文解字.心部》:「慇,痛也。」晉.江淹〈傷愛子賦〉:「屑丹泣於下壤,傃慇憂於上旻。」
作副詞義為「情意周到」。《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未嘗銜盃酒接慇懃之餘懽。」
●雍、雝(被合併簡化作「雍」)
「雍」作形容詞義為「和諧的、和睦的」。如:雍和。《書經.堯典》:「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
作動詞義為:(1)堵塞。通「壅」。《穀梁傳.僖公九年》:「毋雍泉,毋訖糴。」《漢書.卷九四.匈奴傳下.贊曰》:「隔以山谷,雍以沙幕。」(2)擁有。通「擁」。《戰國策.秦策五》:「雍天下之國,徙兩周之疆。」漢.高誘.注:「雍,有也。」
作名詞為周代諸侯國名。故址在今河南省沁陽縣東北。
作姓,如明代有雍泰。
「雝」為《詩經.周頌》篇名。共一章。根據〈詩序〉:「雝,禘大祖也。」指武王祭文王之詩。本章二句為:「有來雝雝,至止肅肅。」有來,謂祭者也。雝雝,和悅、和樂、和睦貌。至止,謂至於廟也。肅肅,恭敬貌。
「雝」、「雍」古今字。
●佣、傭(被合併簡化作「佣」)
「佣」音ㄩㄥˋ(yòng),用於:佣金;另音ㄩㄥ、ㄩㄥˊ時,均為「傭」之異體。
「傭」音ㄩㄥ(yōng)或ㄩㄥˊ(yóng),用於:雇傭、傭人;家貧好學問,隨師無糧,常傭(義為「受僱」)以自給;厚其錢傭(義為「工資」),以飽餓人。
●游、遊(被合併簡化作「游」)
凡有關水或水中的活動,一般只能用「游」(上游,游泳);而有關陸地上活動的,游、遊可通用。「遊」用於:遊覽、旅遊。
「游」、「遊」,古今字。
●于、於(被合併簡化作「于」)
作姓只能用「于」;《詩經》、《尚書》、《周易》之介繫詞多用「于」,其他書則多用「於」為介繫詞。動詞詞頭用「於」,嘆詞用「於」(音ㄨ,wū),毋相混。例如:關於、屬於、青出於藍、樂於助人、輕於鴻毛、易於瞭解。
「于」、「於」,古今字。
●余、餘(被合併簡化作「余」,後又將「餘」簡化作「馀」)
「余」音ㄩˊ(yú),作代詞指「我」,表第一人稱。作名詞義為「剩下、多餘」時同「餘」。《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又作姓,如宋代有余靖。
又音ㄒㄩˊ(xú),用於:余余(安穩的樣子);余吾鎮(鄉鎮名。位於山西省屯留縣西北,昔為漢郡縣,今故址猶存。)
「餘」作形容詞用於:餘錢、不遺餘力;餘年、餘生、餘燼;餘念、餘事;死有餘辜、心有餘悸、餘音繞梁。
作名詞用於:課餘、業餘、公餘;三十有餘、年四十餘;作姓,如十六國時後燕有餘蔚。
作副詞表示以後。如:「他虛心反省之餘,決心改過。」
作動詞用於:餘留;「新禾未熟飛蝗至,青苗食盡餘枯莖。」(唐.戴叔倫〈屯田詞〉);「弄夜色,空餘滿地梨花雪。」(宋.周邦彥〈浪淘沙慢.晝陰重〉詞)
●郁、鬱(被合併簡化作「郁」)
郁,有文采的樣子(郁郁文乎哉);雲、汽濃盛的樣子(濃郁);鬱,樹木叢生、茂盛(鬱鬱葱葱);憂愁,愁悶(鬱鬱寡歡);作人名時,如「李郁周」,用「郁」而不用「鬱」;作姓只用「郁」(郁達夫)。
●欲、慾(被合併簡化作「欲」)
「欲」用以表示「想要」、「希望」、「需要」、「將要」之意,如:暢所欲言、從心所欲,膽欲大而心欲细,摇摇欲墜、山雨欲來風滿樓;
「慾」用於:慾望、食慾、性慾、占有慾、求知慾。
●御、禦(被合併簡化作「御」)
御(指皇帝)駕親征、御用文人;抵禦、防禦。
●愈、瘉、癒(被合併簡化作「愈」)
「愈」音ㄩˋ(yù),作副詞義為「更加、越發」。如:愈長愈高。《詩經.小雅.小明》:「曷云其還,政事愈蹙。」
作動詞義為:(1)病情好轉。《孟子.公孫丑下》:「今病小愈,趨造於朝。」《紅樓夢》第六二回:「因天氣和暖,黛玉之疾漸愈,故也來了。」(2)勝過、高明。《論語.公冶長》:「子謂子貢曰:『女與回也孰愈?』」漢.王充《論衡.自紀》:「蓋文多勝寡,財寡愈貧。」
作姓,如宋代有愈植、愈德勤。
「瘉」作名詞義為:(1)病。《爾雅.釋詁下》:「瘉,病也。」《詩經.小雅.正月》:「父母生我,胡俾我瘉。」(2)賢才。《國語.晉語九》:「趙簡子問於壯馳茲曰:『東方之士孰為瘉?』」三國吳.韋昭.注:「瘉,賢也。」
作動詞義為:(1)病好了。《漢書.卷一.高帝紀上》:「漢王疾瘉,西入關,至櫟陽。」南朝梁.簡文帝〈答湘東王書〉:「雖西山白鹿,懼不能瘉。」(2)超過、勝過。《漢書.卷五○.汲黯傳》:「使黯任職居官,亡以瘉人,然至其輔少主守成,雖自謂賁育弗能奪也。」
作副詞義為「更加」。通「愈」。《荀子.堯問》:「吾三相楚而心瘉卑,每益祿而施瘉博。」
「癒」僅作動詞,義為「病好了」。通「愈」、「瘉」。《集韻.上聲.虞韻》:「病瘳也。或作瘉。」如:痊癒、病癒。
●愿、願(被合併簡化作「愿」)
「愿」僅作形容詞,義為「忠厚、謹慎」。《書經.皋陶謨》:「柔而立,愿而恭。」《後漢書.卷七六.循吏傳.劉寵傳》:「山民愿樸,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頗為官吏所擾。」
(ㄒㄧㄤ ㄩㄢˋ,xiāngyuàn)外貌忠厚老實,討人喜歡,實際上卻不能明辨是非的人。「愿」文獻異文作「原」。《論語.陽貨》:「子曰:『鄉原,德之賊也。』」
「願」作名詞義為「希望、期望」。如:心願、志願、許願、如願以償。《文選.陶淵明.歸去來辭》:「富貴非吾願,帝鄉不可期。」
作動詞義為:(1)希望、期待。如:但願、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楚辭.屈原.九章.惜誦》:「固煩言不可結詒兮,願陳志而無路。」(2)甘心、樂意。如:願意、心甘情願。《孟子.公孫丑上》:「管仲曾西之所不為也,而子為我願之乎?」(3)欽羨、傾慕。《荀子.榮辱》:「小人莫不延頸舉踵而願曰:『知慮材性,固有以賢人矣。』」《韓非子.忠孝》:「為人臣常譽先王之德厚而願之,是誹謗其君者也。」
●岳、嶽(被合併簡化作「岳」)
作姓為岳,如:岳飛;「嶽」用於:山嶽。「岳」、「嶽」,古今字。
●云、雲(被合併簡化作「云」)
子曰詩云;雲彩,雲南省。「云」即「雲」之本字,「云」、「雲」,古今字。
●芸、蕓(被合併簡化作「芸」)
芸香,芸芸众生;蕓薹。
Z
●讚、贊(被合併簡化作「赞」)
「讚」作動詞義為:(1)稱美、頌揚。如:讚不絕口。《鏡花緣》第三八回:「越看越愛,不覺讚好。」(2)佐助。通「贊」。《文選.潘岳.為賈謐贈陸機》:「齊轡群龍,光讚納言。」《文選.丘遲.與陳伯之書》:「佩紫懷黃,讚帷幄之謀。」
作名詞為文體名。旨在稱頌人物功德事蹟。通「贊」。《後漢書.卷六○.蔡邕傳》:「所著詩、賦、碑、誄、銘、讚、連珠……凡百四篇,傳於世。」
「贊」作動詞,義為:(1)謁見。《說文解字.貝部》:「贊,見也。」《漢書.卷七八.蕭望之傳》:「其以客禮待之,令單于位在諸侯王上,贊謁稱臣而不名。」(2)佐助、輔導。如:贊助。《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大叔儀不貳,能贊大事。」(3)引導。《國語.周語上》:「太史贊王,王敬從之。」(4)推薦。《禮記.月令》:「命太尉贊桀俊,遂賢良,舉長大。」《漢書.卷六五.東方朔傳》:「朔自贊曰:『臣嘗受易,請射之。』」(5)告訴、介紹。《史記.卷七七.魏公子傳》:「公子引侯生坐上坐,遍贊賓客,賓客皆驚。」(6)同意。如:贊同。(7)頌揚、稱美。通「讚」。《三國志.卷一八.魏書.許褚傳》:「帝思褚忠孝,下詔褒贊。」(8)參與。《史記.卷四七.孔子世家》:「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
作文體名。以稱述評論為主,分雜贊、哀贊、史贊三種。如夏侯湛有〈東方朔畫贊〉、袁宏有〈三國名臣序贊〉。《南史.卷八.梁元帝本紀》:「自圖宣尼像,為之贊而書之。」
●髒、臟(被合併簡化作「脏」)
「髒」音ㄗㄤ(zāng),作形容詞用於:髒亂;髒話;
作動詞用於:「咱一來是為行好,二來也怕髒了我的店。」(《兒女英雄傳》第三回)。
用於「骯髒」時,此詞有兩種讀音,見H之「肮、骯」條。
「臓」音ㄗㄤˋ(zàng),為胸、腹腔內各器官的總稱。如:內臟、心臟、腎臟、脾臟、五臟六腑。
●噪、譟(被合併簡化作「噪」)
「噪」作動詞義為:(1)喧鬧、吵鬧。如:鼓噪、聒噪不休。(2)蟲鳥爭鳴。如:群鴉亂噪。唐.王維〈酬諸公見過〉詩:「雀噪荒村,雞鳴空館。」
「譟」作動詞義為:(1)喧譁、喧擾。《左傳.文公十三年》:「既濟,魏人譟而還。」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晞一營大譟,盡甲。」(2)歡呼。《周禮.夏官.大司馬》:「及所弊,鼓皆駴,車徒皆譟。」《國語.鄭語》:「王使婦人不幃而譟之,化為玄黿,似入于王府。」
●扎、紮(被合併簡化作「扎」)
「扎」音ㄓㄚ(zhā),用於:(1)刺。如:扎了一針、在臂上扎字。(2)繡。如:她擅長扎花。(3)鑽入、投進。如:扎進草叢中、扎到人群裡。(4)張開。《紅樓夢》第四一回:「只見劉老老扎手舞腳的仰臥在床上。」
作形容詞義為「廣闊、寬闊」。如:扎腦門兒、扎肩膀。
又音ㄓㄚˊ(zhá),作動詞:(1)用於「扎掙」、「掙扎」等詞。(2)寒氣刺骨。如:「這冰塊冷得扎手。」(3)纏束、綑綁。同「紮」。《水滸傳》第五回:「拽扎起下面衣服,跨了戒刀,大踏步提了禪杖,出到打麥場上。」
作名詞指書信、函件。同「札」。如:信扎、函扎。
又音ㄓㄚˇ(zhǎ),作動詞義為「停止」。如:「快扎住,別再胡鬧了!」
「紮」音ㄓㄚˊ(zhá),用於:駐紮。一紮線香、兩紮鮮花。
又音ㄗㄚ(zā),用於:包紮、紮彩、結紮、紮辮子。
●札、劄(被合併簡化作「札」)
札:書信(客從遠方來,遺我一書札);記載文字的小木片(上令尚書給筆札);下行的公文(札子);鎧甲上的鐵片(斬甲過三是札);拔去(毫末不札,將尋斧柯);非命而死(癘疾不降,民不夭札)。
劄:舊時上行的奏事公文或下行的告示公文;通「札」(劄記)。
●盞、琖、醆(被合併簡化作「盏」)
「盞」用於:茶盞、酒盞;一盞酒。
「琖」為用玉做成的酒杯。《禮記.明堂位》:「爵用玉琖仍雕。」
「醆」義為:(1)酒器、酒杯。宋.蘇軾〈次韻送徐大正〉詩:「別時酒醆照燈花,知我歸期漸有涯。」(2)微清的濁酒。《禮記.禮運》:「醴醆在戶,粢醍在堂。」(3)作量詞同「盞」。唐.羅隱〈秋日禪智寺見裴郎中題名寄韋瞻〉詩:「百醆濃醪成別夢,兩行垂露澣羈愁。」宋.陸游〈夜雨有感〉詩:「斷虹不隔江郊雨,一醆昏燈夜半時。」
●折、摺(被合併簡化作「折」)
「折」音ㄓㄜˊ(zhé),作動詞用於:鍥而舍之,朽木不折;吾不能為五斗米折腰;「嘗於陳、梁間行遇雨,巾一角墊,時人乃故折巾一角,以為林宗巾。」亦作「摺」;折壽、損兵折將;兄喪弟曰短,父喪子曰折(「夭亡」之義);折服;以米折錢(「兌換、抵銷」之義);於今面折廷爭,臣不如君。(「責難、責備」之義);
作名詞用於:打八折;百折不撓。作量詞用於:把紙折成三折;四折戲。
「折」作動詞,音ㄕㄜˊ(shé)用於:棍子折了;折本;又音ㄓㄜ(zhē)用於:折騰,折返(「翻轉、迴旋」之義);一筐子的梨都折了。(「倒出」之義)
「摺」音ㄓㄜˊ(zhé),作動詞用於:摺衣服、摺紙;「石曼卿作佛號,都無回互轉摺之勢。」(宋.米芾.海岳名言)(「曲折」之義);「魏齊大怒,使舍人笞擊雎,折脅摺齒。」(史記.卷七十九.范雎傳)(「毀損、折斷」之義);
作名詞用於:手摺、奏摺、存摺;
作形容詞用於:摺尺、摺扇。
「摺」音ㄓㄜˇ(zhě)用於「摺子」,即摺疊的痕跡。或稱為「摺兒」。
「摺」音ㄌㄚ(lā)時,為「拉」之異體。
「摺」字作因摺疊而生成的痕跡之義時,音zhě。「摺」與「折」作疊義時可通用,餘則不可。
●針、鍼(被合併簡化作「针」)
「針」作名詞用於:繡花針、毛線針;大頭針、別針、松針;打了一針止痛劑,傷口縫了兩針。
作動詞義為:(1)縫。《淮南子.說山》:「針成幕,蔂成城,事之成敗,必由小生,言有漸也。」(2)刺。如:「他拿針針我。」(3)用針刺人的經絡來治病。如:「針灸」。《三國志.卷二九.魏書.方技傳.華佗傳》:「太祖苦頭風,每發,心亂目眩,佗針鬲,隨手而差。」
「鍼」作名詞義為:(1)縫布帛的工具。同「針」。《說文解字.金部》:「鍼,所以縫也。」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風操》:「男則用弓矢紙筆,女則用刀尺鍼縷。」(2)古代以砭石為材質的醫療用具。《後漢書.卷八○.文苑傳下.趙壹傳》:「然而糒脯出乎車軨,鍼石運乎手爪。」明.湯顯祖《牡丹亭》第一八齣:「少不得情栽了竅髓鍼難入。」
作動詞義為「刺」。《漢書.卷五三.景十三王傳.廣川惠王劉越傳》:「笞問昭平,不服,以鐵鍼鍼之,彊服。」
●征、徵(被合併簡化作「征」)
「征」用於:「我征徂西,至於艽野。」(《詩經.小雅.小明》);征戍、南征北討;「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孟子.梁惠王上》)(「強取、爭奪」之義);關征、橫征暴歛;「有布縷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孟子.盡心下》);作姓,如宋代有徵集。
「徵」音ㄓㄥ(zhēng),作動詞用於:徵兵;徵詢;「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論語.八佾》)(「驗證、證明」之義);徵婚、徵文、誠徵女工;徵稅;
作名詞用於:吉徵、凶徵;作姓,如三國時吳國有徵崇。
「徵」音ㄓˇ(zhǐ),古代五音之一。用來表示音調高低的詞。相當於西樂音階中的sol。如:「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周禮.春官.大師》);「五音者,宮、商、角、徵、羽。」(元.關漢卿《單刀會.第四折》)
●證、証(被合併簡化作「证」)
「證」作動詞義為:(1)告發。《說文解字.言部》:「證,告也。」《論語.子路》:「其父攘羊,而子證之。」(2)用憑據、事實來表明或斷定。如:證明、證實。《莊子.秋水》:「證曏今故,故遙而不悶、掇而不跂,知時無止。」
作名詞用於:人證、停車證、借書證;三焦辨證、血分證。
「証」作動詞義為「諫正」。如:証諫。《戰國策.齊策一》:「士尉以証靖郭君,靖郭君不聽。」
●症、癥(被合併簡化作「症」)
「症」音ㄓㄥˋ(zhèng),病徵。用於:急症、絕症、對症下藥;
音ㄓㄥ(zhēng)時,為「癥」之異體。
「癥」音ㄓㄥ(zhēng),一種腹中結硬塊的病症。常用於:癥結。
●隻、只、祇、衹(被合併簡化作「只」)
「隻」音ㄓ(zhī),作形容詞用於:形單影隻;「隻日,臺院受事;雙日,殿院受事。」(《新唐書.卷四八.百官志三》)(「奇數、單一的」之義);獨具隻眼(「獨特的、特殊的」之義);
作名詞(量詞或計算物體件數之單位)用於:一隻雞、兩隻兔子;一隻箱子、兩隻耳環。
「只」音ㄓˇ(zhǐ),作副詞用於:「只此一家,別無分號。」「只管去做」等;
作連詞用於:「你做得很好,只是少了一點兒變化。」、「他不是不會,只是不用心罷了。」
作助詞用於:「母也天只,不諒人只。」(《詩經.鄘風.柏舟》);「青春受謝,白日昭只。」(《楚辭.屈原.大招》)
作姓,如明代有只好仁。
祇、衹二字形近,分述如下:
「祇」為示部,音ㄑㄧˊ(qí),作名詞指地神,又泛指神明。《說文解字.示部》:「祇,地祇,提出萬物者也。」如:「神祇」。
作動詞義為「安心」。《詩經.小雅.何人斯》:「壹者之來,俾我祇也。」漢.鄭玄.箋:「一者之來見我,我則知之,是使我心安也。」
作形容詞義為「大」。《易經.繫辭下》:「不遠復,無祇悔。」
又音ㄓ(zhī)作副詞義為「正、恰、只」。《詩經.小雅.何人斯》:「胡逝我梁,祇攪我心。」三國魏.曹丕〈煌煌京洛行〉:「多言寡誠,祇令事敗。」或讀為ㄓˇ(zhǐ)。
「衹」為衣部,音ㄑㄧˊ(qí),作名詞指僧尼所穿的衣服,如袈裟之類。《廣韻.平聲.支韻》:「衹,衹衼,尼法衣。」
又音ㄓ(zhī)作副詞義為「但、正好」,同「祇」。如:「晉未可滅,而殺其君,衹以成惡。」(《左傳.僖公十五年》)
衹不過,衹有(「衹「僅作副詞使用);「只「可作姓氏,作副詞時,同「衹」、「祇」。
今臺灣「標準國字」正體作「只」,「衹」、「祇」皆少用。
另有「祗」與「祇」形近,同為示部,「祗」字右部為「氐」,「祗」音ㄓ(zhī)作副詞義為「恭敬的」。如:「祗頌學祺」、「祗請尊安」。《南史.卷四○.黃回傳》:「回既貴,祗事戴明寶甚謹。」
又義為「適、僅、只」。唐.張若虛〈春江花月夜〉詩:「人生代代無窮已,江月年年祗相似。」
●侄、姪(被合併簡化作「侄」)
「姪」作稱謂:(1)用以稱兄弟的子女。如:姪女、姪子。(2)用以稱親友的子女。如:賢姪、世姪。(3)對父執輩的自稱。《儒林外史》第三一回:「小姪已經把他令郎、令孫都接在此侍奉湯藥。」此義異體作「侄」。
「侄」作形容詞義為「堅固、牢固」。《玉篇.人部》:「侄,牢也,堅也。」
●志、誌(被合併簡化作「志」)
「志」用於:志氣、同志等;「誌」用於:雜誌、墓誌、誌慶等。
●制、製(被合併簡化作「制」)
制:總統制(制度);遏制;制定;守父母三年之喪稱為「制」;帝王命令為「制」(制誥);御駕為制(王因而制之);管制;限制;
製:製作、製造;裁製衣服;美製。
【參見「制」與「製」有別乎?一文】
●致、緻(被合併簡化作「致」)
致敬,致力;細緻、精緻。
●鍾、鐘(被合併簡化作「钟」)
鍾:酒器;量器;积聚;鍾情;
鐘:鐘錶;一种乐器,鐘磬,通「鍾」。
注意人名中的用法:鍾繇、鍾子期、錢鍾書、張鍾麟。
●種、种(被合併簡化作「种」)
「種」用於:芒種、物種起源,種田。
「种」音ㄔㄨㄥˊ(chóng),作姓,如宋代有种師道。
●冢、塚(被合併簡化作「冢」)
「冢」作名詞義為:(1)高大的墳墓。如:野冢、英雄冢。《史記.卷八.高祖本紀》:「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此義亦作「塚」。唐.李賀〈許公子鄭姬歌〉:「相如塚上生秋柏,三秦誰是言情客?」(2)山頂。《詩經.小雅.十月之交》:「百川沸騰,山冢崒崩。」(3)封土祭祀地祇的地方。即「社」。如:封土為大社。為天子祭神的地方。《書經.泰誓上》:「類于上帝,宜于冢土。」《詩經.大雅.綿》:「迺立冢土,戎醜攸行。」
●周、週(被合併簡化作「周」)
「周」用於:周密、周詳;周身。周朝、北周、後周;四周、圓周、周圍;環島一周、繞場兩周;周年、周歲;作姓,如明代有周順昌。周而復始;周濟、周贍經卹(救濟、援助)。眾所周知。
「週」作名詞義為:(1)滿一年。如:週年、週歲。(2)星期。如:週末。(3)作為計算時間之單位。一週等於一星期。如:歷時四週。(4)環繞區域的外圍部分。同「周」。
作動詞義為「環繞循迴」。通「周」。如:週而復始。
作形容詞義為:(1)一星期一次的。如:週刊。(2)全部、整個。通「周」。如:週身。
作副詞義為「普遍、全、都」。通「周」。如:眾所週知。
●胄、冑(被合併簡化作「胄」)
「胄」下部源自「肉」;「冑」下為「冃」,雖然形近,但含義大不同。
「胄」作名詞指後代子孫。如:胄裔、貴胄。《左傳.襄公十四年》:「謂我諸戎,是四嶽之裔胄也。」
又用於:長子,或指卿大夫的子弟。《書經.舜典》:「命汝典樂,教胄子。」漢.孔安國.傳:「謂元子以下至卿大夫子弟。」後用於指太學生。《新唐書.卷四四.選舉志上》:「古者設太學,教胄子,雖年穀不登,兵革或動,而俎豆之事不廢。」唐.杜甫〈折檻行〉:「青襟胄子困泥塗,白馬將軍若雷電。」
作動詞義為「承續先業」。《後漢書.卷八○.文苑傳下.邊讓傳》:「胄高陽之苗胤兮,承聖祖之洪澤。」
「冑」指古代戰士的頭盔。如:甲冑、介冑。《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冑而下。」唐.張說〈為魏元忠作祭石嶺戰亡兵士文〉:「石盡矢窮,旗焚冑落。」
●朱、硃
朱紅色,朱元璋;硃砂。
●术、術(被合併簡化作「术」)
「术」音ㄓㄨˊ(zhú),用於中草藥名:蒼术,白术;「術」音ㄕㄨˋ(shù),用於:術業有専攻,技術。
●注、註(被合併簡化作「注」)
「注」作動詞義為:(1)灌入、傾瀉。如:灌注、大雨如注。(2)心神凝聚集中。如:專注、全神貫注。(3)用文字解釋文義。通「註」。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頌讚》:「及景純注雅,動植必讚,義兼美惡。」唐.韓愈〈讀鶡冠子〉:「余三讀其詞,而悲之文字脫謬,為之正三十有五字……注十有二字。」
作名詞義為:(1)解釋或說明的文字。通「註」。如北魏酈道元有《水經注》、清代段玉裁有《說文解字注》。(2)賭博時所下的財物。如:賭注、下注、孤注一擲。
「註」作名詞指用來解釋或說明的文字。同「注」。如:註解、註疏。
作動詞用於:註冊、註銷;批註。
●筑、築(被合併簡化作「筑」)
「筑」為古代樂器之一;「築」用於:建築,築巢。
●准、準(被合併簡化作「准」)
准許,批准,准此;準則,瞄準,標準,準備。
●纂、篹(被合併簡化作「纂」)
「纂」音ㄗㄨㄢˇ(zuǎn),作名詞義為:(1)紅色的絲帶。《說文解字.糸部》:「纂,似組而赤。」清.段玉裁.注:「按:組之色不同,似組而赤者則謂之纂。」(2)婦女梳在頭後的髮髻。通「?」。如:「她頭上綰個纂。」
作動詞義為:(1)編輯。《晉書.卷三○.刑法志》:「時雖有蠲革,而舊律繁蕪,未經纂集。」唐.白居易〈與元九書〉:「今且各纂詩律,麤為卷第。」(2)匯聚、招集。《晉書.卷一○四.石勒載記上》:「勒纂兵戒期,將襲浚。」(3)繼承。通「纘」。《禮記.祭統》:「獻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文選.張衡.東京賦》:「且夫挈缾之智,守不假器,況纂帝業而輕天位。」
「篹」音ㄓㄨㄢˋ(zhuàn),作動詞義為:(1)著述、寫作。同「撰」。《漢書.卷三○.藝文志》:「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篹,故謂之論語。」(2)陳設食物。同「饌」。《漢書.卷九八.元后傳》:「獨置孝元廟故殿以為文母篹食堂。」
又音ㄙㄨㄢˇ(suǎn),為古代用來裝盛食品的竹器。《禮記.明堂位》:「薦用玉豆雕篹。」
又音ㄗㄨㄢˇ(zuǎn),作動詞義為「蒐集、編輯」。通「纂」。《新唐書.卷一九九.儒學傳中.路敬淳傳》:「數受詔篹輯慶卹儀典,武后稱之。」
參考資料: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國語活用辭典;
說文解字;
其他網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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