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喜欢在家里养养花
种种菜,陶冶性情
不过,东莞有一名男子
因为家里种的两棵稀罕“植物”
连警察都惊动了
他种了啥呢?
00:10
近期,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根据相关线索,发现长安镇莲峰路某小区内一住户种植并吸食大麻,随后分局立即展开相关调查工作。
5月13日19时,分局侦查员在长安镇莲峰北路14楼某房间内当场抓获吸食并种植大麻的嫌疑人黄某辉(男,28岁)。
据了解,嫌疑人有吸食大麻的习惯,为满足自己吸食,于4月中旬通过朋友从外地带回大麻种子,后便偷偷在家中种植了两株大麻。
因东莞的天气气候不适宜种植大麻,黄某辉又在网上购买营养液、紫外灯、发热的探照灯及保温箱等设备,营造一个大麻适宜生长的环境,据黄交代,其已吸食自种的大麻三次。警方在现场还查获了大麻吸食工具等物品。
目前,黄某辉对自己吸食、种植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同样的,在中山
一个小小的房间里
摆满了一盆盆的绿植
这看似生机勃勃的小苗
走近一看
原来有人偷偷在住宅种植
毒品活体植株——大麻
00:32
近日,中山古镇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网上购买大麻种子并在室内种植案件,抓获嫌疑人2名,缴获大麻种子一包,铲除室内种植未成熟大麻植株27株(重约2公斤)。这是今年以来,中山首次查获室内种植大麻活体植株案件。
4月中旬,古镇警方在排查工作中发现,一名中山籍男子竟涉嫌在自家种植大麻。
接到线索后,古镇警方展开侦查发现游某有重大嫌疑,于是调取了他居住地、工作地周边的视频监控,快速锁定嫌疑人游某。
4月24日上午11点,古镇警方在横栏镇某工业区一厂房内抓获嫌疑人游某,并在其指认下,民警在其位于小榄镇的某住宅内缴获正在种植的大麻植株27株,大麻种子一包,现场抓获另一名嫌疑人林某。
让人意外的是
游某和林某
两人还是生意伙伴
老板不好好当,竟然合伙种大麻?
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据游某、林某交代
他们做生意最近在研发植物生长灯
专门用于大麻种植的植物灯
为了试验植物灯的效果,两人商议购买大麻种子来种植。林某网购大麻种子和大麻专用的培植营养剂及培养土。
经审查,嫌疑人游某、林某对购买大麻种子、室内种植大麻植株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古镇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游某、林某二人作出行政处罚,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除了大麻
毒品原植物还有哪些?
今天厅哥就带大家来认识一下
世界三大毒品原植物
罂粟、大麻、古柯
被称为世界三大毒品原植物
分别可以提炼
“海洛因”“大麻脂”“可卡因”
罂粟
罂粟可以说是大家最为熟知的毒品原植物。罂粟属于罂粟科、罂粟属植物,它最为引人瞩目的特征,是它那大而艳丽的花朵,以及膨大、有乳汁的果实。其乳汁的粗加工产物就是臭名昭著的鸦片。罂粟的乳汁内含有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成分,吸食后会作用于人体神经元的突触部位,从而造成神经系统的异常兴奋,使人感到欣快、迷幻感,并具有极大的成瘾性。由于鸦片本身巨大的危害性,加上其能制备毒性和成瘾性更大的海洛因,因此是受到严格管控的毒品原植物,个人不得私自种植,一旦发现,请及时向警方举报。
大麻
大麻属于大麻科大麻属,是一种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大麻最为典型的特征是它那掌状分裂、具有凹陷叶脉的叶片。在大麻的植株,尤其是花序分泌的树脂中,含有四氢大麻酚,是一种强致幻剂。吸食后会造成幻觉、意识扭曲等症状。虽然其致瘾性不及鸦片,但会诱使吸毒者吸食鸦片、海洛因等“硬毒品”,并且具有较高的致癌性。
古柯
古柯的名字对于我国大众来说可能比较陌生,但在美洲地区,古柯是相当泛滥的毒品。古柯为多年生灌木或小乔木,叶片薄革质,能结出红色的小果子,看上去平淡无奇。但古柯的叶片内含有高含量的古柯碱,其纯品即为著名毒品可卡因。无论是嚼食叶片还是吸食可卡因,都可导致幻觉,且具有强烈的成瘾性。由于古柯可以以植物叶片形式吸食,因此具有很高的隐蔽性。
除此之外
食用以下这几种植物
也能使人形成瘾癖
含有天然安非他命的恰特草
“阿拉伯茶”又名恰特草、巧茶,虽然名中带“茶”字,但其是卫矛科巧茶属植物,和茶叶并无关系。其植物体内含有卡西酮,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发欣快感,但与其他传统毒品原植物一样,恰特茶同样具有成瘾性,因此在我国从年开始将其列入毒品行列。因此,如果看到类似古柯和恰特茶等植物干制品,一定要提高警惕,以防吸食入毒品。
含有裸盖菇素的迷幻蘑菇
含有麻黄素的麻黄草
种植毒品原植物
一株也违法
厅哥必须要给大家
普及下法律
1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2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种植买卖毒株
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一定要提高对毒品的认知能力
不能被一时的利益冲昏头脑
走上涉毒违法犯罪道路!
来源
广州日报、中山市公安局、广东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