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工作需要,医院用人计划,经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一经正式聘用,进入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医院点),于年12月31前完成见习,见习考核合格实行劳务派遣。
三、报考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但报到上班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25岁及以下是指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理论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技能操作考试→临床考核→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年6月9日通过医院